章国华也想过做别的买卖,但是他没有本钱,最重要的是他也不知道能做什么买卖,毕竟上辈子走出来创业的人不是他。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林静靠着走街串巷卖小笼包赚了第一桶金。
虽说赚钱的速度是慢了点,但他清楚的记得林静出去卖小笼包之后,家里的钱就多了起来。
做别的生意他也不会,只能做小笼包。
可惜他做的小吃太难吃了,卖不出去还被人当街唾骂,要他赔钱。
结果他一冲动把人给打了。
那人受了伤,章国华又赔不出钱,就只能到牢里去蹲着,虽然只拘留三十天,但也够他留个案底了。
重生不到一年就进局子两次,林静为自己上辈子瞎了眼而惋惜。
至于她那两个好继子就更惨了,父亲去坐牢了警察直接把他们送到他们母亲那里去了。
两个孩子最近跟着父亲居无定所没少吃苦头,原本以为母亲是失踪了,没想到母亲还在齐市,感觉人生一下子有了曙光。
还没来得及欣喜就知道他们有了继父,在继父眼里,他们就是两坨垃圾。
别说夏大海不待见两个孩子,就是谢红花也不待见这两个孩子。
当初说好的孩子归章国华养的,凭什么又要她来养?!
坐牢了不起啊,坐牢就不用养孩子了?
谢红花对付两个孩子的办法很简单,家里的活都逼着章军和章兵干,心里的气都冲他们两个撒,饭就是不给他们吃饱。
想想当初谢红花第一次回来的时候那趾高气扬的样子,林静还历历在目。
她在外面跟的男人赚钱了,打扮得珠光宝气,章国华却只能靠林静卖小笼包过日子,两相比较章国华简直就是窝囊废。
那时候她跟章国华在法律上还没有离婚,所以她要章国华赔5000块钱,不然就告章国华重婚罪。
她的男人在外面,章国华知道也没证据。
可林静就住在章家,宿舍区这么多人都知道,章国华抵赖也抵赖不了,所以章国华不赔钱就是重婚罪。
结果是章国华戴了绿帽子还得忍气吞声赔了5000块钱,然后跟谢红花离了婚。
想想他这辈子一重生就去找谢红花算账也是有原因的,当年真的逼得太狠了。
谢红花对章国华狠,章国华把这笔账算在林静的头上。
不是她的存在怎么会要赔5000块钱?所以这笔钱是林静欠他们家的。
至于两个小的,看着光鲜亮丽的亲妈和蓬头垢面的林静都觉得是林静配不上他们爸爸。
从“阿姨”变成了“那个谁”,林静让章家赔了5000块钱,她是章家的罪人,所以赚钱给他们花是应该的。
甚至觉得因为林静的存在才会让他们不能跟着亲妈去过好日子,没少埋怨她没用。
想起曾经的自己,林静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大耳巴子!
好歹也十多岁了,给两个小屁孩pUA,不扇几巴掌都没有天理了。
这辈子与他们毫无关联,他们提前跟亲妈“过上了好日子”。
不用脏了自己的手,就能享受到对方过得不好的快乐,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吗?
至于章国华打的人刚好是王四菜被关起来的,那也是他真的动手了,送去拘留所一点都没冤枉他。
“小园村那边的情况怎么样?”林静接着问道。
王四觉得林静这人很猛,毕竟一个女的主动一挑四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将他们送去警局之后其实他是想放出去就报复她的,四个人玩不过他就叫八个,总不会是个神吧?
结果他还没被放出去公安局里就来了几波人,都是被林静送进来的。
最后两个还被判了死刑。
重点不是他们被判死刑,而是他们俩进来的样子太惨了,关在他们隔壁完全能闻到他们身上的血腥味。
不是公安说他们是通缉犯,他还以为那两人是受害者呢。
后来他才知道就是被当天遇到的女人给砍的。
两个能持枪杀人的悍匪被个女人砍成这副德性,王四觉得林静就是自己绝对不能招惹的存在。
那悍匪身上背的人命比自己勒索的人还多,他有什么资格被林静砍?
慕强、畏强是人的本能,所以林静来找他们办事的时候,他们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不就是盯人吗?有钱会答应,没钱也必须答应。
就是盯得有点无聊,那样的人值得关注吗?
在王四的眼里章国华混得比他们这些混混混得还不如,真没什么值得关注的。
不过静静姐说了,就喜欢听他不好的消息,所以他们稍微让他的人生多了一点波澜。
真的只是一点波澜,静静姐说了,犯法的事情不能做。
不过听林静说起小园村盯的人,王四还挺无语的。
小园村跟齐市没啥关系,但找个人看着点也不算太难。
王四作为一个混混自然也不想被人蒙头当枪使,打听过林静让他盯的人就是她大姐和大姐夫。
“你那大姐夫是真的玩得很花,嫖娼都嫖到局子里去了。”王四说起来也是自豪满满。
因为是他报的警。
“家里老婆孩子都没得件好衣服穿,居然有钱在外面玩,还三天换两个,也不知道有病没病。”
嫖娼不是简单的出轨,是要花钱的,还要花的还不少。
钱家的情况在那里摆着,哪里有那么多钱给他玩?结果就是欠了钱把房子给抵押了。
钱家可不只有他一个儿子,他有什么资格抵押家里的房子?要债的上门钱大勇的兄弟嫂姑都不同意对方没收房子。
“静静姐,你是没瞧见,要债的女人上门要钱,那钱大勇缩在屋子里不敢出门就把自己女人给推了出来,
她那婆婆不怪自己儿子做了错事,反而怪儿媳没有拢得住男人,结果对着自己儿媳一顿好打,我要是不报警,只怕那女人都要被打死了。”
他是混混都觉得要渣到这个程度简直就是不做人。
同时感叹都是一个爹妈生的女儿,差距还真不是一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