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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开口道:“臣妇参见官家!”

赵明诚出生在官僚世家,父亲是宋朝宰相赵挺之的第三个儿子,屏居青州与出守莱州,所以李清照说''臣妇''是没有错的。

之后,李清照又向赵世民和婉儿见了礼。

李清照虽然说是婉儿的老师,但是在当时君君臣臣的背景下,还是得行礼问安。

刘禅还沉浸在李清照刚刚骂人的思绪,李清照行礼后半晌才反应过来。

“免礼免礼!”

看着眼前的李清照,刘禅是怎么看怎么顺眼。

还当初诛杀秦桧的是五族,而不是九族,不然到哪里找来一个有文采又会怼人的大词人。

刘禅在识海里面和1142正在热烈讨论:“不是,统子你告诉这就是婉约派的词人!?刚刚那骂人的劲头这都堪比豪放派了吧!”

1142表示它也不知道啊!

“宿主,按照资料上来看的话确实是。而且李清照这人特别有意思,虽然说是婉约派词人,其实喝酒怼人打麻将那是各个都不误,她写的'' 常记溪亭日暮, 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

用现在的话翻译过来不就是喝醉酒开车一头扎进路边绿化带里了……

并且她还要写休书休了自己临阵脱逃的老公,顺便写诗嘲讽老公和赵宋官家,就是夏日绝句。”

1142越扒李清照的史料就越兴奋。

刘禅听了咋舌道:“那她不就是酒蒙子嘛!”

“这样子说也不错,她45首诗词,含酒的就23首。”

“咳咳咳!”赵世民眼见着刘禅又走神了,忍不住咳嗽几声。

不是,阿斗你在干什么啊?

不就是一个女词人嘛,朕的大唐有文采的女诗人多了去了,大惊小怪。

刘禅心里的胡思乱想被这咳嗽声打断了,终于回过神来。

“朕今日前来女学,是想问问女学一事怎么样了,还请进去详谈。”

“是,官家。”李清照恭敬的回答道。

1142纳闷了:“怎么她不怼你呢?刚刚冷落了她那么久。”

刘禅:“再会怼人也得看情况啊,当面怼皇帝,遇到一个脾气好的皇帝还好,遇到脾气差的,脑袋不想要了?再说了,李清照那是怼人,不是傻!”

……

屋内。

李清照先是介绍了女学几位学生的情况,接下来就介绍了教学的进度。

刘禅给的课本是后世的课本,当然啦,是经过咱们远在吐蕃的诸葛亮丞相呕心沥血改编过的额,适合现在国情的书。

不过,关于女性不应该只宅在家学习女工刺绣,对于解放女性思想一事,还是过于超前了,刘禅只敢一步步慢慢来。

即便如此,因此闹事的人还是蛮多的,只不过被刘禅压住了。

要想真正建立一个完整的全球帝国,那么女性的地位提高刻不容缓。

刘禅有时候都在想:要是现在是在他们大汉,或者是在大唐这种对女性开放包容的朝代就好了,毕竟在宋朝的时候,理学对女性的禁锢已经有苗头了。

就算是刘禅之前严厉废除的贞节牌坊、女子四书、缠足这些事,相信在偏远地区这些事情还是会有发生的。

在听完李清照的汇报后,刘禅眉头紧锁:这事真难办啊!

李清照在看着刘禅眉头紧皱的样子,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刘禅。

还是赵世民细心,看出来李清照有话要讲:“易安居士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刘禅听到这话也抬起来头:难不成李清照想要辞去女学老师?

李清照开口道:“是这样子的,臣妇在这边给这些孩子教书,听说了一个13岁的小姑娘叫招娣,她父母早亡,跟着叔叔生活。可叔叔不是个省油的灯,为了弄点吃喝嫖赌的经费,于是就把她卖给了一个光棍做老婆。

招娣是个烈脾气、胆子大的姑娘,她天天琢磨着怎么逃离苦海。她就兵行险招想要弄死那个老光棍,可是一个13岁的娃娃哪能抵挡得了壮年男子,于是光棍只是被划伤了手指,并没什么大伤害。可光棍不依不饶,招娣就去官府自了首。县衙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招娣死刑。

所以臣妇斗胆想请官家给招娣一个机会,她才十三岁,实在是罪不至死啊!”

刘禅听了,怎么感觉和北宋丞相司马光之前翻的旧案那么像呢?

司马光在现代的名气是非常大的,他砸缸救人的故事被编入教科书,每个人都在小学时读过这个故事。

司马光还编修历史巨着《资治通鉴》,奠定了他作为史学家的历史地位。

不过,司马光的为人却让人诟病。

司马光性格偏执,又认死理,同时又深陷党争之中,在宋哲宗时代任职宰相期间曾多次采用不光明的手段对付新党人士。

史学地位崇高的司马光,他也曾有“卖国”嫌疑,在他为相期间,要将王安石打下的领土,一寸不要,全部归还西夏。

眼前,刘禅听了之后,沉默了一会才说:“那个县衙大人可是按照本朝律令来处理的?”

李清照:“启禀官家,县衙大人说按照往来的惯例要判处那孩子死刑,所以臣妇才斗胆把这件事告诉官家,恳请官家从轻处理。”

刘禅听了心想:原来是惯例啊,那也就是说不是法令。

“既然如此,那杨沂中,你传朕的命令,把那个案子的负责人给朕换了,重新处理。”

“谢官家!”李清照松了一口气,觉得这个官家还是很好说话的。

现在呢,刘禅是真的头痛:他当时光顾着裁撤冗官和精简机构了,倒是没有注意到宋朝的一些法令也该与时俱进了。

其实,宋朝的法律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刘禅的脑子才暂时没有发现需要更改。

而为什么说宋朝的法律先进呢?在北宋时,朝廷就颁布了一部类似如今“强奸幼女罪”的法律法规。

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有针对性地对保护儿童权益做出的立法措施。

其中规定,凡是对10岁以下幼童进行强暴、侵犯的,等同于成年人的“强奸罪”。

此后元明清三朝也相继以此为标准进行了立法,确保儿童利益不容侵犯。

还有个刘禅不愿意马上更改法令的原因就是:与法令有关的向来是精细活。

一旦开始修改,那么接下来一年内大家伙都有的忙。

话说,本朝有哪几个适合法令修改的人才啊?

要不要把相父叫回来把这件事给他负责?

刘禅越想越头痛:不好,难道我要开始长脑子了?

刘备:绝无这种可能……

题外话:花花感觉自己没有头绪了,你们觉得给李清照安排什么职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