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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我的一九八五 > 第六三四章 打算投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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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后,赛格电子市场将以鹏城特区为中心,在沪海、蓉城、山城、西城和江城等地设立了三十多家连锁经营市场,形成覆盖全国中心城市的电子信息产品交易网络,生意兴隆。

前世,华强北电子市场与中关村电子市场一样,被水货、假货和盗版败坏了名声,被电商打败了!

孙健这么早就到鹏城特区投入巨资,除了享受这里优惠的国家政策,还看上了李浩这位改革者和明白人!

历届的市高官和市长中,除了许市长在职期间,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外;于市长利用职务之便,在市政府招标工程中令其亲友所属公司中标而获取巨额利润,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外,其他市W书记和市长都较廉政,敢为天下先,这也是鹏城特区的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主要原因。

孙健投资沪海,也是投资二位大佬和浦东开发这个百年难遇的大机遇!

一步先步步先!

重生者必须抓住这些难得的历史机遇,不然枉活一生!

公司快速扩张也会面临极大的风险,孙健不能犯任何错误,包括生活作风问题!

“孙总打算在鹏城特区投资多少资金?”

江城淘宝电器公司虽然没有名气,但江城鲲鹏软件公司开发生产的PengHanka1.0,李书记用过,不愧是一款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计算机软件,用过的人都爱不释手,据说生产订单排到了明年底,江城鲲鹏软件公司从成立到如今,还不到一年,但开发和生产了好几款市场上叫好的软件产品,是一家拥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高科技计算机软件公司。

八五年,鹏城特区首次召开科学技术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科教兴市”的发展战略,在国内率先探索科技体制改革。

八七年初,鹏城特区政府颁布了《鹏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鼓励鹏城特区的科技干部停薪留职创办民间科技企业,鼓励和欢迎特区外科技人员来特区兴办民间科技企业,全国各地的科技人员涌向鹏城创业,但时间太短,鹏城特区特别缺乏像江城鲲鹏软件公司这种在国内都有名气的高科技龙头企业。

孙健不上门,李书记都打算派招商局的同志前去江城邀请。

“李书记,我打算将购买鹏城联合信用银行原始股后剩下的资金,全部投在鹏城特区,成立鹏城鲲鹏软件公司、鹏城淘宝电器公司和鹏城顺圆房地产公司,准备在鹏城特区大干一场!”

按照八五年一月一日重新实行《鹏城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调整及优惠减免办法》,在一类地区(罗湖区、上步区、蛇口区、沙头角镇内)的土地使用费标准,工业用地每平米每年一元六角,商业用地二十一元,商品住宅用地九元;在二类地区(南头区、沙河工业区),工业用地每平米每年一元三角,商业用地十七元,商品住宅用地七元;在三类地区(一类、二类以外的地区),工业用地每平米每年一元,商业用地十三元,商品住宅用地七元。

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中不包含土地开发费和征用土地费!

土地开发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和小区及宗地开发配套费;征用土地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

在鹏城投资建厂办企业,购买土地的使用权,明码实价!

新建企业在基建期间,按本办法的标准缴纳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使用费,工业用地一般二年的基建期,商业用地只有一年。

工业用地最长使用期限是三十年,商业用地二十年,住宅用地五十年,经营项目所使用的土地,按照规定年限期满后,如需继续经营,报经特区主管部门核准,可以续约。

经批准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所使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禁止买卖和变相买卖土地,禁止出租和擅自转让土地;不得开采、动用或破坏地下资源和其他资源。

在土地使用范围内,应按合同、协议书规定的用途进行建设,不得随意改作他用。

鹏城淘宝电器公司要是在一类地区申请商业用地十亩(约六千六百六十七平米),一年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就是十万四千多元(没有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征用土地费),没有盈利,每年也要缴纳,三年不缴纳,政府有权力收回土地使用证,土地上的建筑被拍卖后,优先缴纳土地使用费(下同)。

鹏城顺圆房地产公司要是在一类地区申请商品住宅用地十亩,一年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六万余元(没有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征用土地费),没有盈利,每年也要交!

鹏城特区所有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标有用途,都有价格,按照鹏城特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定的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由鹏城国土局统一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资格批复土地。

建设项目需征用土地时,均要向鹏城市规划局申请,由市规划局审批。

凡在本市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等永久性与临时性的所有建筑工程(包括农民建房),须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建筑许可证后,方得施工。

自批准报建之日起,如超过半年尚未施工,除经申请获准延期者外,原核准报建的文件自行失效。

鹏城特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主任就是李书记。

经批准成立的鹏城淘宝电器公司和鹏城顺圆房地产公司,就是想在一类地区申请一百亩土地,鹏城市政府也会批准,两家公司要符合鹏城城市发展规划,还出得起钱!

不是你想在什么地方要一大块土地就能被批的!

这就是孙健喜欢的鹏城特区政策!

重生者用资金实力说话,不用看领导的脸色,免得拉关系走后面,行贿受贿,非法乱纪,留下污点,被人抓住把柄,得不偿失!

按照《鹏城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自本暂行规定公布之日起,土地使用费三年调整一次”的规定,下次调整土地使用费的时间是八八年一月一日。

八七年底,鹏城特区政府进行国内土地第一拍后,土地市场化,公开拍卖!

从八八年一月一日起,鹏城特区政府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将会采用前世政府土地出让常用的三种方式:协议、招标和公开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