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从来都是激动人心的,那种激动,那种温暖,才觉得生活有了某种意义,也是这种意义,让很多人类史上的大事也相形见绌。
经过好几个小时地奔波,故土已然再望,熟悉的景致逐渐填满我的双眼。
总算到家了。窗外是一片绿色的毛毡,路两旁绿树成荫,晨日的乡村寂静而优美,大自然的画笔轻巧、浪漫,不粗不细几笔,万物便活色生香,美轮美奂。
农舍周围是惹人怜爱的庄稼,一片一片,一垄一垄,从小在庄稼地里长大,看到这景象不由得想起小时候的情景来。
车从马营一路通过,到杏园镇,公路虽窄,却修筑铺设得异常平整,路标跟标线在晨曦中泛着夺目的光彩。这条路应该修建不久。这条路我好几年没走过了,要不是导航,我真以为自己走错了路了。公路平展,车速也就高了起来,我沉下心集中精力驾驶车辆,一时间又有了拉力赛那种幻觉。
不久之后,定西小城逐渐映入眼帘,这是一座古老的小城,她的历史是迷人的。小城的发展还是落后的,建筑物依然我行我素,现代与陈旧扞格难入。也许我对小城太过苛刻了,也许我刚从大城市回来,相形之下,小城过分朴素了。
小城还没有真正醒来,街道上稀稀拉拉地开过去几辆车,人影也不多见,大多数是清洁车辆跟工人。我看了看时间,接近六点,也意味着我奔波了将近十二个小时。我满身疲惫,四肢僵硬,脑袋犹如被卡在树杈难以灵活摆动。我轻车熟路,一直开到中华路街道,将车开进了河岸边熄火停下,然后扑踏扑踏向家里走去。也是一眨眼的功夫,街道上冒出了很多人很多车,特别是自行车、摩托车,穿戴朴素、面色冷静的人,呼啦啦涌向新城区,这是去新城各大建筑工地上班的民工。
我站在小区门前望着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长吁了一口气,低头走进还未全开的铁栏大门,一颗心已飘到了家里。
妻还没有醒来,闺女睡姿可爱,整个房间窗明几净,纤尘不染,晨光豁豁,照耀的家具物什等亲切而温暖起来。
我尽量控制着噪音,轻手蹑脚,但妻还是发觉了。她缓缓溜下床,趿着拖鞋走了出来,我刚好从卫生间出来,看到妻的模样,温情汩汩而生,我们相视片刻,有些许拘谨。我清淡地笑了一下,侧过身去厨房洗了把脸,顿觉得清明了不少。妻指着小房说,被褥都给你准备好了,你睡下面,上面是她二姨的物件,你先睡会儿吧,那么远的路,也真够你受的。
我在屋子各处转了转,又跑到大卧床边,撩开蚊帐仔细瞅了瞅闺女,在脸蛋亲了一口,才回到小房,拉开被褥,将已然木僵了的身子倒在温软的床上,眼睛酸涩难受,我望着穿着睡衣的妻说,上来陪我睡会儿吧。妻眼巴巴地瞅了我一眼,有点难为情,右手搓摸着左胳膊,嘟嘟囔囔的,我感觉好笑,直起身将她拉进被窝。
长时间的分离使我们陌生了不少,很多话一时间无从说起,我将头埋进妻子的头发里,闭上眼静静地享受着久别重逢的温暖和激动。是呀,妻留了长发。我是喜欢妻留短发的,在我意念里,短发的女人精干,更性感。而妻也为我留了两年短发,那时我就从行动上认为妻是爱我的,假如不爱我也不会尊重我的审美标准。因此每次妻说不爱我或者说对我没感觉也没将我当回事时,我就偷着乐,因为她说的是违心话。当然,留长发的她也是好看的,女人的好看并不能全表现在容貌上。妻的容貌还算可心,不论浓妆还是淡抹,我都认为不会失去本真的那份颜色,而妻子从没浓妆过,她还是比较保守那一类女人。记得有一次在家偶然浓妆了一回,惊得我莫名扶了扶眼睛,犹如眼睛将掉下来。不是说不美,而是有点招摇了,我哪敢轻易带出门呀。所以我就劝她,还是朴素些好,看起来顺心,这才是百姓家过日子的行头。
妻昨晚洗过头发,蓬蓬松松的,甚是丝滑,洗发水的味道也挺诱人。我要求跟妻温存,她没拒绝,温存后,我心满意足就熟睡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了,耳边窸窸窣窣的,有人在做什么?我尽力张开眼皮,看到闺女安安静静地坐在我旁边摆弄玩具,不时地观点我的状态,状如悠闲的猫,发现我睁开了眼,闺女停下手里的活计,定定地瞅着我,好半天她才露齿一笑,甜甜地说:爸爸。
一声爸爸驱走了连日来沉积的劳累,我一把抱住闺女,放到我的身上,我说宝宝再喊一声爸爸。闺女望着我,字正腔圆地说:爸爸!
闺女长高了,也壮实了不少,小胳膊小腿行动灵活多了,高低床那样高,她也自如地爬上爬下。而另一件让我觉得闺女长大了的标记是,她喜欢跟我待在一起玩,她妈不在,也淡定自若,我说带她去玩,她也立马响应,再也不说妈妈去不去之类的话了。独立,这是闺女给我最深的感触,一百多天,闺女已不是当初我离开时那个黏娘的淘气包了。
我们收拾了一下,准备下楼去外边吃点东西,我特别想吃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
闺女跟个顽皮的小猫似的跳跳蹿蹿、说说笑笑地在人行道跑来跑去,一点儿不消停,更让人大吃一惊的是,她居然跑得很快,我不得不小跑着才能相跟着她。现在交通不比以往,也不比乡下,得时刻注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