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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杯是真的很漂亮,不仅万年的桃妖没见过,连霍瑾行这个帝王都稀奇不已。

皇宫里琉璃瓦倒是有,但杂质较多,不透明,一点也不好看。

“你们喜欢这玻璃杯啊?但我库存真的不多,等我开通三界商铺,就给你们带货。”自己做过的器皿,拿去送人貌似不太好。

不过若是要自己制造玻璃、风灵是万万不会的,却是可以做个中间商,赚个差价,还可以将这个世界的东西卖到现代,这个生意还是不错的。

只是需要神力才能打开三界商铺,风灵还得加倍努力才行,那今晚的钓龙王势在必行。

真能求来几天的雨量,解决了干旱问题,想来老天不会薄待了她。

“那还要到什么时候?侄媳啊,你要不就给多余的一套给我,我不嫌弃旧货。”摄政王眼巴巴的盯着玻璃杯看。

可不等风灵回答,他的目标就转移到了桌上的酒,“这酒可以喝吗?”看来看去,摄政王还是端起了一杯金黄的液体,风灵拿专用的耳柄啤酒杯装的,满满一大杯,看上去让人意动不已。

大杯子里面的液体还会冒泡,看上去像毒药一样,给人一种刺激又危险的感觉。

男人嘛,就喜欢刺激的。

“等一下,贴个冰符上去,冰镇的啤酒才是最清冽爽口的,这可是夏日圣品,不过会使人胀气,你可以先小尝一口,看会不会喜欢。

冰啤呢,还要配上烧烤,那才是绝配!”风灵嘴馋的舔着唇,当场画起符来。

但、这次终于可以不用朱砂,而是用仙力徒手画的,特么的方便得很,这才是风灵追求力量的真谛。

生活方便、舒适!

待风灵在杯子上附上冰阵,霍炎就迫不及待的大干一口。

男人嘛,就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方显英雄气概。

“哎!”风灵想阻止都来不及,啤酒、喝习惯的人才会感觉好喝,不习惯的人、其实跟毒药差不多的。

特别是第一口的时候,很多人都咽不下去。

可为时已晚,啤酒一口含进嘴巴里,顿时将霍炎的口腔给刺激麻了,舌头像是被烧了一样,仿佛那些气泡在口腔里炸开,有点疼。

如果不是相信风灵,他都要把嘴里的酒吐掉,最终呛出满眼的泪,心一横,将酒直接吞了下去。

一路烧到胃,可这时候的感觉、反而蛮舒爽的,“哎?”怎么会这样?竟然有反差,霍炎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大口。

看上去颇有有种自杀式的感觉,至于嘛,酒而已,玩命的喝有必要吗?

事实证明真的很好喝,“好喝吧?啤酒就是要牛饮,与香槟不同。”风灵猛吞口水,造孽啊,只能看着别人喝。

霍瑾行一眼相中了香槟,风灵立刻给他送上一只高脚杯,里面装着小半杯的香槟。

“你眼光不错,这酒可是百年陈酿,特别好喝。”风灵已经形容不出来了,反正就是好喝,年代里的香槟,她收藏了好久都舍不得喝。

现在、为引来龙王,也是下了血本,不过给身边的人喝风灵勉强能接受,只是可惜自己不能碰。

霍瑾行只是端过杯子来把玩,主要是感受一下玻璃杯的质感,但他并没有把酒喝下去。

“我陪你吃烧烤。”放下杯子,霍瑾行拉起风灵,走向烧烤摊子,酒不能喝,但、肉总能吃吧?

他原本对酒就没有特别的喜欢,而且也是一个自制力很强的人,既然风灵不能碰酒,那他陪她好了。

“你不品尝一下吗?”

“我们吃肉。”

“好嘞。”

风灵喜滋滋的动手自己烤,动作颇为娴熟,“我亲手烤给你吃。”

各种口味。

霍瑾行:你开心就好。

于是,空旷的场地上,一旁的符阵里燃着香烛,摆着祭品,但、并没有人看着。

风灵的香烛同样布了符阵,风吹也不会灭,而且包含着仙力的气息,消息肯定能传达到龙王处。

肉准备的很多,不只几个主子,那些守卫与暗卫都有份。

独特的酒香与肉香,通过特别的传播方式,飘散去老远的地方。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当...”忽然一声巨大的更声传来,更夫怒气冲冲的跑过来,一副众人犯下了天条的模样。

“我说你们这些年轻人是怎么一回事?天气干燥,怎么能大晚上的在这里玩火?

烧起来怎么办?如今干旱连水都没有,你们要拿什么扑灭火?”

更夫是一个穿着麻布衣裳的白胡子老头,一副脑子不太好使的模样。

不然怎么敢招惹他们这伙人多势众的年轻人,而且他们旁边还摆着祭坛,分明是办正事的,这老头看不出来吗?

那是不可能的,这老人家、必定有所依仗。

这种时候出现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是龙王或与龙王相关人物,这老头还喜欢装扮?

风灵忍俊不禁,哪怕人家是一个普通的老头也态度好好,“不会不会,我们小心看着,烧不起来的。

老伯,打更饿了吧?快来吃点东西,我们烤的多,吃不完就浪费了。”

风灵眼睛亮晶晶的,无比热情,跟个狼外婆似的。

老头眼神一闪,掩下眼里的精明,“哼!你们可真敢,那边难道不是在摆坛做法么?你们自己倒是在一边吃上了,分明是不敬畏神明。”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没大没小的。

“没有没有,我们敬着呢,而且吃的都是敬神明剩下的边脚料。

你看那些供品的首尾与四肢都好好的摆在那呢。”这是供奉的习俗,谁也挑不出理,这一点风灵还是很自信的。

“可不是,我们忙了一天,实在饿狠了。”霍炎喝完一大杯啤酒,胃胀得他直打嗝,而且脸色红通通的,显然酒气上了头。

老头子那个气啊,这些人分明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倒是委屈上他们了。

“哼!就你们这样,能求到雨才怪呢。”反正他说了算,不把他哄好了,哼!老头冷哼一声,视线却频频瞟向烧烤摊上。

这味道、怪香的,小姑娘不断的向肉片又洒又刷上一些奇奇怪怪的调料,使烤肉看上去色泽金黄,气味飘香,好想吃!

“真能吃?我怎么看你像在洒毒药一样?”老头嘴上嫌弃不已,但却总是不由自主的吞口水。

“我就说南海龙王最是贪吃吧,哈哈哈哈....”圣铃在风灵的识海里乐疯了。

风灵也好笑不已,所以、圣铃到底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反正这是它下意识的认知,不知其根源。

“尝尝不就知道了。”风灵递上了一个小碟子给老头,里面装着刚烤好的鹿肉,还在磁磁的冒着油气,香味扑鼻,不断刺激着人的味蕾。

白胡子老头终于忍不住了,咻的一下将盘子抢过来,迫不及待的就咬了一口,一点也不怕烫嘴,这就是吃货的精髓,一般人学不来,随后幸福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来来来,啤酒配烧烤,绝配!”霍炎并没有看出什么苗头,他经常跟平民百姓接触,有时候对谁都没有架子。

况且,经历过今日之事,他也意识到了,这天下、还真不是他们皇家最强这世间有妖,有鬼,还有仙...

人家都是有法术的,随手就能将凡人虐得死去活来。

谁知道看似平凡的老头,会不会拥有什么神秘的身份?恐怖的力量?要知道,一些大能者通常喜欢玩‘返璞归真’那一套。

哎?不对啊!这老头不会是?!

霍炎豁然清醒,突然意识到,风灵对一个陌生老头这样热情,该不会这人就是南海龙王吧?

霍炎激动得一个激灵,顿时来了精神,他好歹替霍瑾行常年打理政务,外交做得不是一般二般的好。

立刻将老头拉过来坐下,“来,老爷子, 我们来喝酒吃肉聊聊天。

给你看看我们新得的宝贝,透明的杯子,漂亮吧?你以前见过没有?

还有这独特的肉香,经历了九十九道工序,家传百年的秘方烤出来的肉,你吃过吗?

我们来深刻交流一下。”身为见多识广的皇家人,霍炎就很稀罕这些新奇的东西,龙王一个憋在深海的老头肯定也...

然而,老头憋憋嘴,他虽没去过其他位面,但有人去过啊,玻璃杯他没用过,但早就见过了。

“这是玻璃杯吧?有什么稀奇的。”倒是装上了五颜六色的液体,漂亮得紧,但、器皿而已,还不如他嘴里的烤肉呢。

霍炎心下一凉,见过玻璃了?那还能用什么东西收买他?不过现在也更能确定了眼前老头的身份。

“玻璃杯好看啊,而且里面的酒也好喝,会吹泡泡的酒,你没见过吧?”

霍火心里忐忑,他总算明白风灵拿出的这些东西不是这个世界里有的,而是跟别人交换来的。

比如鬼差..

老头子一顿,这还真没有,“我尝尝。”只吃肉没喝酒,到底欠缺了点滋味。

两人一老一少开始热火朝天的交流起来。

风灵烤了差不多量的肉以后,就没再动手,将摊子交给暗卫。

自己吃饱喝足,躺在霍瑾行身边的躺椅上,遥望星空。

“这片星空真是久违了。”她的声音像穿透这片天空,怀念着曾经,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

“嗯,多亏了你。”至少兴城县的夜空,时隔大半年后才变得清晰,都是风灵的功劳。

霍瑾行扶着风灵的长发,乌黑亮丽又顺滑,她也一直在成长,替她高兴。

“嘿嘿,怎么可能,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以后会越来越好的,你别担心。”她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和他一起守护这个天下。

霍瑾行会心一笑,他才不担心呢,这个天下是万民的天下,万民自会承担,他只是统领作用,自从风灵出现后,最多、他增加了一些守护之责,对生灵渐渐生出了几分感情。

“君上,风大师。”这时,白绍兴朝两人走了过来。

他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众人提供了猎物与工具等,谁也没有小瞧了这个书生的能力,哦不, 人家已经是举人老爷,明年再考就是进士,能做官了。

“何事?”霍瑾行永远一副懒洋洋的模样,看上去什么事情也不关心似的。

但、白绍兴知道,这个年轻的帝王从来都是运筹帷幄的。

不过,他管的可能都是天下大事,而一些小事,白绍兴觉得还是得他为风灵考虑一二。

“是有件事,白家的资产恐怕要充公,最终会拍卖出去,不知风大师有没有想法?

按惯例,官府一般会优先照顾事件功劳最大的人,以示奖励,如果风大师想要,我可以出钱为风大师拿下,且日常打理也可以。”

安县令或许很多时候为国为民,但同时他也很会敛财,且是几百年的累积,加上安玥这个心狠手辣,只进不出的抢财高手。

白家的资产其实才是兴城县首富,一旦他们倒台,其他商户肯定会闻风而动,瓜分吃下这些利益,兴城县的势力将重新洗盘。

白绍兴与安家的渊源太深,他是不可能抢下安家的东西,但、如果让别家商户抢走,于他们白家也不利。

正好,风灵肯定需要这些。

通过葫芦山和尚的口风,白绍兴很容易猜出风灵的身份,她身份平凡,但能力卓越,以后如果还当皇后的话,那就更加不能没有财力了。

“风、姑娘。”叫大师有点把人叫超脱的感觉,白绍兴觉得还是通俗一些算了。

“你别怪多市侩,你以后要上京,京城寸土寸金;还要入宫,需要处处打点,单嫁妆就不能少于百抬。”

白绍兴有几分急切,他怕风灵只顾着修炼升仙,看不上这些黄白之物。

但,只要在人间走动就不能没有金钱傍身,会过得不舒服,也会被世俗之人看不起。

风灵一个拯救万民的英雄,凭什么要受到不好的待遇,白绍兴反对,且真心为风灵着想。

风灵一个激灵坐直的身体,用事实证明她喜欢市侩,“我是贫民啊,非常需要被优先照顾,安家都有哪些生意?本钱我可以自己出。”

爱财风灵是认真的,钱财这种东西谁会嫌多啊,反正她就是这么庸俗的女人。

霍瑾行嘴角抽搐,她是不是忘了自己空间堆积了无数财宝?

难道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嫁给他,准备十里红妆?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他也是要付聘礼的嘛。

嗯?不对,按照风灵这种敛财方式,如果嫁妆比聘礼还多呢?霍瑾行豁然起身。

对象太卷,他也不能躺平了。

白绍兴见两人对自己的意见感兴趣,顿时更高兴了,“不需要你出钱,风姑娘你忘了,我家的风水还需要仰仗你呢,就当是报酬。”

风灵一想,也对,“好,那我们来讨论安家资产的事情。”就是不知道魁拔会不会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