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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

温晓晓拉着路初尘两人去附近超市狂欢购。

等到了超市,两人直奔生鲜区。

路初尘才明白温晓晓的用意。

温晓晓负责进货,路初尘负责推车。

超市早市非常热闹,一堆大爷大妈在生鲜区疯狂采购,两人混在其中,成了极为醒目的存在。

路初尘的身高优势,在抢极品五花肉的时候,得到了充分体现。

要不是温晓晓的心血来潮,路初尘这辈子都不会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不仅会跟着亲妈一起来超市赶早市,还会和一群大爷大妈抢物资。

她买了一堆食材,他成了免费劳动力。

付钱的时候,路初尘正准备付款,却被温晓晓拦下。

“等下,扫我的,我来,我有钱。”

语气极为豪横!

?(???)?优雅。

路初尘不解:“?”

犯花痴的收银员:“?”

温晓晓真诚地解释说:“我想花自己的钱,给你和幻幻做顿饭。”

闻言,明白她的心意后,他温柔说:“好。”

路初尘时隔多年,再次体会到了,别人埋单的快乐。

温晓晓也是时隔多年,再次体会到,花钱能花的这么开心。

╰(*′︶`*)╯舒服~

昨晚在网吧门口,李程飞告诉她不少顾幻的喜好。

其中就包括一点,泡面并不是顾幻的最爱。

泡面出镜率如此频繁,无非是因为,这是他最便捷、最便宜的习惯性选择。

其实,顾幻很喜欢吃肉。

和温晓晓一样是个无肉不欢选手。

虽然一个月吃不到一回。

温晓晓同志总算找到了自己和顾幻饮食上的共同点。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想要赢得男人的心,就得先征服他的胃?

这句话,她觉得应该适用任何年龄阶层的男人。

既然如此,不露一手,说不过去了。

温晓晓最喜欢吃的菜是红烧肉。

而她最拿手的菜,也是红烧肉。

以前逢年过节,妈妈总会做给她和爸爸吃,后来跟着爷爷奶奶住,奶奶逢年过节,也会做给她吃。

妈妈和奶奶手艺,从口味上来说,并无差别。

都是她熟悉且喜欢的味道。

所以,这道菜对温晓晓而言,不仅仅是单纯喜欢这么简单。

它代表着妈妈的味道,更是家的味道。

红烧肉里,有父母之爱,有家庭温暖,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她格外钟爱红烧肉的原因。

而现在,她也想把这份爱,传递给自己的孩子们。

酒店套房里是有厨房的,最开始,她打算在套房的厨房做。

可惜套房里的小厨房过于干净,只有灶台和微波炉,其它什么也没有。

对了,连把像样的刀也没有。

而去超市的时候,温晓晓光盯着五花肉鸡蛋土豆,忘买其他。

她看着空空如也的厨房,扭头对路初尘说:“儿子,完了,没有刀。”

路初尘:“……?”

虽说巧妇难解无米之炊。

但 是 !

巧妇也难解无炊之米啊!

\(`Δ’)/这可咋整?

路初尘当即说:“无妨,我刚刚跟酒店厨房打了招呼,一会儿备好菜,带您去那边做。”

温晓晓眼神一亮,惊喜又感激地说:“你简直就是我的哆啦A梦!”

已经听惯妈妈奇奇怪怪话的路初尘,闻言,莞尔。

以前,他出差住在酒店套房,除了办公,就是开会。

今天,他在自己亲妈的带领下,开辟了新项目。

削土豆!

霸总开会你可能见过,但是霸总带着金丝眼镜,面无表情的拿着水果刀,正襟危坐的削土豆你见过吗?

简直是老太太坐大花轿,头一回。

我们路总也是三十多年来头一回干这事儿。

不过,和自己妈妈一起削土豆,他乐在其中。

忽略掉他们手里的土豆,画面异常和谐。

唯一的美中不足可能是,路初尘得到亲妈真传,那个土豆皮,削的略厚。

温晓晓将去皮洗干净的土豆重新装回透明包装盒里。

路初尘跟酒店打了招呼,然后在酒店管理的带领下,跟着手里提着食材的路初尘前往二楼餐厅。

不愧是星级酒店,二楼餐厅很大,厨房也很气派。

工具食材应有尽有,总厨已经全副武装早早等候。

美曰其名,打打下手。

温晓晓系上围裙,洗完手,一切准备就绪。

她仰头说:“初尘,你要不,还是去外面坐着吧?”

路初尘柔声说:“我留下来帮您?”

温晓晓为难的说:“你又不会做饭,而且这有大厨帮忙呢!厨房油烟味重,很熏人的,一身味儿,懒得换衣服。”

路初尘不以为意。

温晓晓只好说出实情,“其实,主要是你在旁边盯着,我紧张。”

路初尘微愣,勾了勾唇,无奈妥协:“那好吧,您辛苦!”

久不下厨,技艺生疏。

温晓晓按照记忆中,奶奶的做法,切好食材,五花肉焯水捞出。

然后,换锅烧油,加入砂糖姜片炒至糖色,放肉翻炒,再加入葱段、八角、酱油等香料佐料,香味成形,随着“呲”的一声,冷水没过肉块,热浪烟雾旋转升腾。

小火慢炖半小时,加入土豆块,以及事先煮好剥壳花刀的鸡蛋,再加适量盐和热水,进行炖煮,大火收汁,约莫二十分钟后,起锅。

整个厨房都充斥着诱人肠胃的味道。

耗时一个半小时,在总厨的保驾护航下,温晓晓总算成功做出记忆中的红烧肉。

一锅红烧肉,被一分为二,一半装进事先买的保温盒,另一半装盘洒葱。

当系着围裙的温晓晓,端着瓷盘,笑盈盈的从厨房出来的时候,路初尘仿佛看见,自己曾经羡慕的普通人的童年,在三十多年后重现,他终于成为了主角之一。

大厨在完成任务后离开,可供百人就餐的餐厅,此时只剩下他们母子两人。

路初尘坐在靠近后厨的第一个餐桌。

温晓晓将热乎的餐盘放在桌上,揭开金属餐盘盖,故作惊喜的手一伸,说:“当当当当~”

“温晓晓牌红烧肉,请品尝。”

温晓晓傲娇自信的眨眼说:“你可是第一口喔?”

路初尘扬起唇角,颔首,绅士而优雅的开口:“我的荣幸。”

他的回答让温晓晓非常受用。

不过,心里没底的温晓晓,还是给他打起预防针。

“刚做出来,想着让你吃第一口,所以我没尝,如果不好吃,你直说别强忍,我们出去吃别的,免得害了你,又害了你弟弟。”

路初尘闻言,眼底笑意更深,“好。”

经过温晓晓多次训练后,他已经能够很自如地吃红烧肉了。

当然,肥肉依旧是生吞干咽,不过,神情却能做出一副享受的模样。

刚准备下筷。

“等下!”

温晓晓突然出声制止。

路初尘手里一顿,疑惑的抬眼问:“怎么了?”

她连忙转身往厨房跑,边跑边说,“我忘记盛饭了,吃红烧肉怎么能少的了大米饭,等着我马上就来。”

很快。

刚冲进后厨的温晓晓,火急火燎的端着两碗大白米饭疾步而来。

她语气欢快,“开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