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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武侠修真 > 降神 > 第14章 贝恩斯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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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怪王太大了。

它一个就能破坏掉五灵门的五行刀阵。

这个五灵门的五行刀阵十分厉害,可以以弱敌强,甚至以少敌多。正是有了此阵存在,虽然看似被雪怪埋伏,但仍然挡下了雪怪的攻击,没有让雪怪们第一时间把他们的队伍冲垮掉。

可现在刀阵一破,整个局势就大不好了。

祁青丝有一些懒洋洋的说道:“你不出手?”

刘醒非苦笑了一下。

他没说话。

祁青丝这个女蛇妖太精明了。

这样的人,闻一而知十。

说一句话她往后能猜出一百条证据链,所以多说多错,干脆不要说话。

他能说什么?

说自己一出手,就会被人盯上?

这雪山上有他的大敌,有他也惹不起的存在。

他除非是拿到自己的墓藏,不然是不会选择露头脸的。

这时,于和已经来到雪怪王的身前。

一见于和,敢于亲自跳到自己面前,雪怪王自然是勃然大怒,它毫不犹豫的就扑跳起来,五米高的身躯,这一跳起来,犹如大山压顶。

于和毫不怀疑自己给扑中了会死的下场。

但他又岂会站在原地不动。

脚下一滑,人已经移开三米,提剑就向雪怪王砍去。这一砍,白花花的毛就被砍下来了无数。

但于和知道,没破防。

剑器在对方的身体上,就像砍在了充满弹性的胶皮上,根本入不得内里,反而每往下用力,就会隐隐然有一丝反弹性在其中。

皮毛皮毛,自己的一剑,竟然只能伤得这雪怪王的一点毛而已。

但于和没有失望,他早预计了此怪难伤,现在一看果然不假。

不过无所谓,他是于和,一手剑法不是假的。唯一遗憾的,是他手中没有一把神兵,不然说不得他真能宰杀这头雪怪王。

天下兵器,分为普通品,中级品,高级品和极品,再往上,就是神兵。

普通品是普通人家的柴刀菜刀,中级品是军中打造的足够质量的刀剑,高级品是名匠打造出来的作品。

至于极品,是一个名匠打造作品中最体质的一个,十分稀少,但放眼天下,也不能说没有。

只要有钱,总能购买一两件的。

至于神兵,那就对不起了。

神兵有两个特点。

其一,是一个大匠一生之中最巅峰最满意的作品。

此作一出,终其一生,甚至其余人,也再不可能打造出这件神兵了。

其二是神兵是有灵性的。

或为善,或为恶。

真正的神兵,不是人选神兵,而是神兵选人。普通人,神兵是不会回应的,只有认可的主人,神兵才会发挥它身上的灵性。

但是,奈何。

在江湖上,神兵永远都是稀缺品。

这也是当年杨大小姐混入刘醒非他们之中的一个原因。

当时,刘醒非他们三个人,一人一把神兵,在杨大小姐眼中是多么的豪横。

事实上,一个江湖人,能有一把极品,就要高兴的不要不要了。

至于神兵,纯粹看命。

无数年来,神兵也随之,一一消失。

有的是在战斗中真的毁灭了。

而且这往往意味着一次毁掉了两把神兵。

还有就是主要或其亲属友人,把这神兵给陪随墓主人一起下葬了。

不要小看此点。

一把神兵埋入土,土里的地气和阴气会对神兵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加上时间的变化,现在这年头,即便是于和,也只能搞把极品剑器。

虽然不对破防,但毕竟也是剑器,狠狠一下,也是会让雪怪王十分难受,或者说——痛。

至少,也是给它扎一个小红点。

这让雪怪王渐渐丧失了理智,它发怒了。

雪怪王发出怒吼。

它双拳横扫。

让于和连连后退。

得亏了是于和,换一个人,此时已经死了。但就算如此,于和一个人也撑不了多久。

好在,这时,有人来了。

这不是一个人。

是一群人。

带头的一个人大叫:“发耶!”

一枚枚小铳炮的炮弹就打了过来。一下子把雪怪们的后方给扰乱了。

雪怪还在发懵,更密集的铳弹又来了。

轰辍轰。

顿时,三五头雪怪倒下去了。

前前后后,大约十只雪怪倒下,这个数字对雪怪来说是重大损失。

普通的长短铳对雪怪没什么用。

了不起打疼了,要死哪那么容易。

但这是铳炮。

沾了一个炮字它就不简单了。

哪怕是小铳炮,也是目前最新型款的重武器。

雪怪当然受不了了。

看着死伤的族群,雪怪王不甘的发出了咆哮。

于是,剩下的雪怪开始撤退了。

金奎哈哈大笑。

他大声打着招呼。

“贝恩斯,你终于来了。”

贝恩斯也带人过来。

他手下清一色都是西极佣兵,一个个长得牛高马大,加上几层的衣服一裹,整个人都和大熊似的。

不仅如此,他们还带了很多武器。

甚至还有铳炮和大量的弹药。

贝恩斯先是在笑。

然后他就收了一张笑脸:“还好意思说,我们说好了的事,结果我们没到,你就已经带人上山,是不是想要反悔了?”

金奎理所当然道:“是你迟了,不是我不等你,你看看,这位是马家的祖婆,这位是清溪剑派的于掌门,大家都按时到了,就你没到,我能怎么办?我是江湖人,这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我不能让两位跟我在山下没个时日的等你。”

早早的,金奎就联系了贝恩斯。

坦白说,他也需要贝恩斯手里的军火,退一万步说,也是需要这个人的力量。

时代不一样了。

过去是看武功高手。

现在,武功高手在特殊情况下还不如一个新兵训练出来的人,只要给他足够的军火。

所以金奎才无论如何也要请贝恩斯。

但正如他所说。

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

人家马家的马金莲,清溪剑派的于和,这都来了,能怎么办?

约好的时间,你迟迟不来。

那就对不起了。

同时金奎也有想过,如果没有贝恩斯,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冒得风险大一点而已。

毕竟,贝恩斯这种人,死要钱了。

好在,贝恩斯慢的其实不多。

他终究是赶上来了。

因为他其实只是慢了一点点,又没有下雪,路上仍有痕迹,所以让他跟上来了。

不过,不得不说,得亏是贝恩斯赶到了,这才及时打跑了雪怪。

方才的雪怪出来的怕不有五十个了吧。

这才死了十个不到,它们仍然还有足够的数量。

仍然不可以大意。

“这就是雪怪,看起来就像是猴子。”

贝恩斯说着,挑了一个,带到他的雪橇车上。

于和,马金莲,连金奎脸上都流露出了一丝不屑的表情。

他们哪里看不出来,这贝恩斯已经贪婪到了连雪怪也想要带走的想法。

这雪怪,说不得也是一种异种猴子,在世界上来说算珍稀品种,既然如此,就足够值钱。

贝恩斯也感觉到了这些人很多的对他不喜。

但他才不在乎呢。

这些人不喜欢他很重要吗?

赚钱才是最重要的事。

不过。

他仍然给出了一个建议。

“我们可能需要在这里待上几天,金,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金奎道:“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

贝恩斯道:“我知道你们的这些人好像不是很喜欢我,或者就是不喜欢我,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刚才这些猴子,难以置信这群猴子,但是毫无疑问它们是一个族群,如果我是它们,不会放弃继续袭击你们,与其在未来某一个不利的时间被它们偷袭,我个人以为干脆找到它们,杀了它们,你觉得怎么样?”

贝恩斯有经验。

他一眼看出这些雪怪是群居生物。

这样的一群怪物,有两点,一是它们不会距离太远,在大雪山这样的地方,你能指望它们跑多远呢?

如果是族群,它们的驻地一定距离于此并不遥远,只要细心,找一找就可以找到。

另外。

他说的担心不是没道理的。

这一次,他们杀了近十个大雪怪。

这些大雪怪会因此无动于衷,甚至开心快乐吗?

不是的。

只要正常想一下,报仇才是最可能的。

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这群雪怪暗中跟踪他们,找机会偷袭,他是一点也不怀疑的。

可这就会给他们的队伍带来大麻烦。

毕竟,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万一给这帮畜生找到了机会,那他们不是损失大了?

金奎是不想多事的。

他们这些人上山,食物有限,每一天都是珍贵的。

哪能随随便便就浪费时间杀什么雪怪呢?

不过马金莲倒是心动了。

她打算借一波力。

“这个主意好,我们到时下墓,如果上面始终有这种畜生盯着我们,总是不好的,倒不如把它们找出来,杀掉。”

说到这,她看了一下贝恩斯。

金奎一下子明白她的意思了。

贝恩斯一伙,大约有十几个人。

但运用了很多雪橇。

这些都是大车。

上面装的除了物资就是军火。

倘若他们的军火太多,实力太强,会不会有些客大欺主?倒不如借雪怪之手,消耗一下他们也无妨。

一向信奉平衡理论的金奎顿时心动了。

“巴甫洛夫,你擅长追踪之术,能找到它们吗?”

巴甫洛夫摸出一个小酒瓶,随便喝了一口说道:“这还用找,我哪怕用脚想都能想明白,它们一定是躲在这山洞子里。但我要我要告诉你们,山洞子里可大啊,里面大不说了,和迷宫似的,进去就找不到道儿了。你们往里面深入,自己也会迷路,到时能不能杀了雪怪不重要,能不能出来才重要。但如果你们不深入,又怎么杀这些大雪怪呢?”

巴甫洛夫。

呵呵。

不要小看了他。

也许很多时候人们会以为这货就是一个忠心耿耿的老酒鬼。

但他真的一无是处吗?

不是的。

他精通追踪术。

这不是在开玩笑。

尤其是在野地里,更是能一显他的本事。

别以为这是大雪山,就不会有痕迹了。

事实上,在山下久了,他仍然能拥有过人的追踪技能。

只是他技能太好了,观一斑而知者众。

所以有时他知道的还真多。

虽然很多是猜想,但即便是猜想,那也是没错的。

对于大雪怪,他又岂能不了解一些呢?

想要追杀大雪怪,开什么玩笑,这些畜生要是好杀,早死绝了。

在大雪山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仍然能生存下来,那都是不简单的。

没有两手的,早就死光死绝了。

大雪怪竟然能发展出族群,这简直可怕。

听了他的话一说,马金莲也就缩了。

但贝恩斯不甘心。

“这样好了,你们帮我,找到它们的地方,其它的就交给我的人了。”

金奎在犹豫。

他终究是需要贝恩斯等人军火的力量。

刚才就是证明。

在面对大雪怪时,武功显然不如这些西极军火好使。

“可我们的物资补给有限。”

金奎道:“我们浪费不起时间。”

贝恩斯闻弦知雅意。

“呵呵,不过是一些物资而已,这样,我给你们两箱压缩军粮,你给我两天时间,还有,找人帮我们找到那些大雪怪。”

说到军粮。

金奎眼睛一亮。

别的不说,这贝恩斯手下人的军粮那是真不错,不仅有足够的饱腹感,更是有着不错的味道,比金奎他们自己准备的带着盐味的干粉要好吃多了,听说他们在军粮里加了鸡蛋,简直奢侈。

不过,他仍然有些好奇。

“贝恩斯先生,我有点不明白,在这雪山上军粮是何等的珍贵,你为什么要花费这么大的代价去杀这些大雪怪呢?”

贝恩斯笑了:“你就当,我一时的任性好了,如果因此耽误了太多的时间,我会付钱和军火来弥补诸位,毕竟就算这一次失败了,也无关紧要,我们下山补给物资后还可以第二次,第三次上山,不是么?”

贝恩斯这一番话打动了金奎。

他欣然道:“欧凯,一言为定。”

金奎穷,发动一次行动,这吃喝的准备需要很大的一笔钱。

一次失败,就要慢慢的想法子筹钱才好进行下一次行动。

既然贝恩斯站出来说他包了,那金奎何乐不为呢。

他和大雪怪们又不是亲戚。

虽然贝恩斯一直没说他为什么一定要找大雪怪的麻烦原因,但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至于贝恩斯。

他当然不会告诉这些人,大雪怪是多么稀罕的玩意儿。

在西极,那些穷极无聊的有钱人,只要是稀罕玩意,他们什么都要。

这些大雪怪,在贝恩斯眼里,那就是刀乐尔。

是西极没有的玩意。

无论是把它们杀了,做成标本,还是抓到活的,关到动物园里,又或者收集它们的皮毛,牙齿,这都是能够卖钱的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大雪怪能够卖到的钱,比他的军火还要厉害。

现在,也就是战时,军火还值一点钱。

但这些大雪怪,不好意思,什么时候都值钱。

身为一个西极人,哪有看到发大财的机会却无动于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