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停在甜水巷的巷子口,引来一群孩子围观。
林自在下了车,就递给车夫一个小荷包,杜氏却不管这些,她正忙着和路边的妇人聊天,双手比划着描述城主府的恢宏气势和城主夫人的雍容华贵,几个妇人一惊一乍的反应,让她说得更欢了。
陶午远远看着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林自在,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走到她身边,认真地问,“阿蘅,今天玩得开心吗?”
林自在一边往巷子里面走,一边说,“还算开心吧,今天吃了很多没吃过的东西,看了舞姬跳舞,还见了许多夫人小姐。”——还得了套大别墅呢。
“高兴就好!”陶午笑着说,“阿蘅今天的衣裙真好看!”
“好看吗?”她今天的裙子是杜氏搭配的,一条轻薄的白色交领襦裙,外面搭配一件翠绿半透明褙子,怎么看怎么像一棵大葱。
“好看!”陶午真心实意地说。“阿蘅就像南湖里盛开的白莲花一样好看!”
呃!
白莲花......
林自在哭笑不得,路过陶家门口,就见罗氏一下打开大门,也不看林自在,只对陶午说:“阿午!回家吃饭!”
“这个时辰吃什么饭?阿娘我把阿蘅送到家就回来!”陶午根本不管母亲难看的脸色,继续陪着林自在往巷子里头走去。
罗氏哐当一声砸上门,嘴里嘟囔着,“别看你爹是仙师,就算你是仙师,只要老娘我不点头,谁也别想我阿午娶你!”
“阿午,我还有几步就到家了,你别送了。”林自在回头看杜氏正说得眉飞色舞,也不喊她,过几天搬家,她大概就没这么可心的聊天对象了。
陶午不说话,坚持将她送到家门口,发现水缸里的水不多,又跑出去帮着买了一挑水回来,直到挑水的挑夫把水倒入水缸,出门走远,他才回家。
杜氏聊尽兴了,终于舍得回家。
见林自在已换了衣服在打扫院子,连忙一把夺下扫帚,“不打扫了,阿娘买十个丫头专门伺候你!”
林自在哈哈笑,“那咱们那点金子可花不了几年。”
杜氏听了马上开始发愁,“城主大人非要送个大宅子,可愁死我了!”
说到这里她又拉住林自在,“你怎么跟城主夫人说咱们要开店铺,咱们哪有铺子?”
“现在没有,以后会有的。你想啊,你现在可是仙师的夫人,不能再抛头露面去给人掌灶了,就算你想,那也得有人敢请啊,对不对?不如咱们就先租个店铺,开家食肆,总好过坐吃山空。”
杜氏想想也是,她摸着林自在的头发说:“这半月我儿辛苦了,竟是一下子懂事了许多。都是阿娘没用,以后你还是每日绣绣花,写写字吧,这些操心的事儿让阿娘来。”
林自在痛快点头。
杜氏一转身,又改了主意,“阿蘅也该学着管家了,过几年嫁人总归要管着自己家的。”说到这里,心里落寞,声音越来越低。
“我才不嫁人。”
“说什么混话!”
“那我招个赘婿。”
“没完没了了你!看我不打你!”杜氏作势要打林自在,“以后不许胡说,好男儿哪个会甘心给人做赘婿?倒插门的男人要么一辈子窝囊,要么发迹后忘恩负义!这种事儿我可看多了!”
林自在哈哈笑着跑开,“好多年以后的事情,你这么早焦虑做什么?”
杜氏想想也对,女儿如今说话头头是道,总有她的一套道理。
忽然,她一拍大腿,“阿蘅,你给我站住!我说了有一百遍,你就是不听!今天在三公子、四公子跟前吐舌头我还没打你,你刚刚又三番几次张嘴哈哈大笑,你说你哪有个淑女的模样......”
***
一个月后,杜氏和林自在再次搬家。
甜水巷与杜氏交好的六七个女邻居,还特地送了乔迁礼物,杜氏也请她们到新宅子去做客。
女邻居们叽叽喳喳下了赵家的马车,看到大门口金光灿灿的写着赵府的门匾,好一番咋舌,不必人提醒,一个个声音自然就降低了许多,等一行人将占地十五亩,也就是一个标准操场大小的宅子逛了一遍,坐在雅致的花厅里吃着茶汤和点心时,女邻居已经都变得坐姿优美,举手投足尽显文雅了。
一个女邻居看了一眼门口侍立的女仆,压低了声音感慨,“不愧是城主夫人赠送的大宅子,你看这围墙多高,看谁还敢爬墙头看热闹?这房梁上还画着画,窗棂上雕着花,湖水上还有亭榭,假山花园,那角落里的马厩都比我家大......”
几个妇人听了都哈哈笑,察觉后又都捂住嘴。
杜氏笑得声音最大,拍着茶几说:“姐姐们到了我家尽管笑就是,我可没那些劳什子规矩,人这一辈子,要是天天的连说句话都要看人脸色,那可真是憋屈死了!”说完对女仆一挥手,“去!远点站着!”
女仆行礼后赶紧走远了。
花厅里立刻传出一阵阵欢声笑语。
花厅门口站立的女仆,是城主夫人送来的十个仆人之一,余下的还有管家的、管账的、管厨房的,一应俱全,杜氏又买了二十个男女仆人,才算把这个宅子支应起来。
银钱流水般花出去,杜氏心疼得直咬后槽牙,和林自在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埋怨城主夫人多事非要送什么宅子,就是抱怨赵赟当个仙师还搅乱了她和女儿的平静日子。
平时习惯独来独往的林自在,要过奴仆成群的日子,适应起来也很快,她的院子有八个女仆,其中五个是城主夫人送的,一个年龄稍大的平日里给她讲讲城里各家的新闻旧闻,讲讲人情来往的规矩,还有四个都是十四五岁的少女,个个貌美如花,人人各有所长,一个能言善道,一个擅长针黹,一个精通医理,一个专精化妆。余下三人,一个是三十五岁的身材高大的妇人,两个则是六七岁的小丫头,那是林自在看她们顺眼,从人牙子手里买下来的,平时也做不了什么活计,俩人最爱在院子里捉虫子、爬树,最多也就是给跑跑腿罢了。
杜氏则有四个人伺候,其中一个年龄大些,是城主夫人送的女仆,平时可以聊聊天。
杜氏对城主夫人有着一种莫名的崇拜,她总想要模仿城主夫人的神态仪态,对她送来十个仆人更是感激涕零。
林自在也不去提醒她,只是自己私下里多加注意,留神提防着这十个人,又在四周围墙和住宅上都刻了金刚符,并将意念笼罩了整个赵府,这点面积对她来说,毫无压力,丝毫不耽误她做其它事情和睡眠。
之所以动用意念,是这些日子以来,她和城主府三小姐凌霜接触得多了一些,从她口中得知,像温阳城这样的凡人城镇,是大梁境内完全没有灵气的地带,所以居民几乎都没有灵根。
而隔着几千里的南阳城就有了灵气,所以那里有灵根的人就多起来了,是仙凡混居的城市。
“那咱们温阳为什么能出现两个仙师呢?”林自在奇怪。
凌霜笑,“羞不羞,你自己家的事情还要问我。因为你阿爹不是咱们温阳本地人啊,他和你阿娘是成亲后从别的地方搬来的。”
赵蘅的记忆里完全没有这方面信息,“那胡仙师不会也是外地人吧?”
“对啊,他们胡家是五十年前,举家迁来温阳的,好像是西部的什么地方,你阿爹阿娘正相反,是东海上的一个小岛,哎呀,你回家问问你阿娘,也说与我听听!”
“好说好说。”林自在分析着,“哦,也就是说,空气中的灵气浓度,会影响人的基因,影响人的灵根?不过,灵根在人体哪个部位呢?是怎么测出来的?”
凌霜还是笑,“你阿爹下回回来你问问就是,何苦在这里难为我一个连仙师都没见过的凡人呢!”
“言之有理!”林自在也笑。
两人说话的地方,正是林自在新开的食肆,食肆不大,只是临街的一个二层铺面,上下一共才一百平米的样子,但它临的街,可是城西的主街,周围都是旺铺,各种食肆脚店排满了一条街,附近还有温阳最大的酒楼春水楼,所以租金每月就要一百两,若不是城主夫人的面子,她花二百两也租不到呢。
杜氏这段日子不停从匣子里往外掏金元宝,掏得心疼肉疼。好在人们听说这是仙师家的酒楼,全都慕名而来,一时间,也是门庭若市应接不暇。
杜氏在厨房把关,每天忙得不亦乐乎,闲了累了就到前面找个顺眼对脾气的食客聊天,聊高兴了还给人家打折。
日子过得别提多顺心了。
杜氏最烦恼的就是陶午那小子时常跨越半个城市,去食肆后厨帮忙,或者充当跑堂的,一忙大半天,什么报酬都不要,只要阿蘅给他一个半个笑脸,就屁颠屁颠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