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出生在这儿,大概是50多年前?我也记不清了,我爸妈把我扔在了一个垃圾桶里,我为一个在码头工作的纤夫捡了回去。」
「我的运气还不错,不是吗?我的爸爸非常能干,能养活得了我,虽然后来他被人打死了,但我起码顺利的长到了成年……」
病房当中,一个略有些肥胖的黑帮头目靠着墙,吸着雪茄,回忆道:「我看你挺年轻的,所以没经历过那个时代,那时候可真是波澜壮阔,我这个词用的对吧?」
「是的,你们都知道,我是个新来的,不光是刚来到医院里,也刚拿上枪和鞭子,」布鲁斯十分隐晦的说道,但其他人却都笑了笑说:「那你还算老练,有不少新人,刚把自己的头儿干掉,就把这里的所有人都得罪了一遍。」
「我很清楚,多个朋友多条路。」布鲁斯也点燃了一支雪茄,皱着眼睛吸了一口,说:「其实我也在发愁,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发什么愁,现在的日子还不好过吗?」另一边一个更年轻的黑帮老大说:「可比十年前好过多了,我没赶上好时候,当初为了抢码头挨了两枪,到现在还总是疼……」
「你的运气已经不错了。」胖老大开口说:「我刚来哥谭那会,谁也不跟你讲规矩,整个城市里乱糟糟的,简直没法看。」
「哦,对了。」他又开口,看向布鲁斯问道,「小子,你是干掉了你的长辈才上位的吗?还是从其他人手里抢的?」
「我没有什么长辈。」布鲁斯耸了一下肩说:「只是看不惯我那个片区的老大,我谎称我是外地的商人,拎着一把枪把他干掉了,好在,那家伙本身就很烂,还克扣底下的人的工资,所有人都忍他很久了,被我捡了个漏。」
胖老大一挑眉说:「你还真有点本事,敢直接开枪,不过这样也好,你这么年轻,要是干掉自己的父亲或者叔叔,接下来才麻烦呢。」
「什么意思?」布鲁斯问道。
胖老大一摆手说:「你要是没什么根基,全凭自己闯荡,那大家也会对你宽容一点,但是要是你被自己的父亲或者叔叔带着进入了社交圈,那你但凡有一点出格,大家都会觉得你不靠谱,不会跟你做生意的。」
布鲁斯皱起了眉说:「为什么我没有根基,反而会对我宽容一点?」
另一边那个更年轻的老大说:「这你还不知道吗?你要是没跟着自己的长辈学过规矩,那大家当你是个乡巴佬,偶尔出点丑也没什么的,我也是这么过来的。」
「但是,要是你本来就是黑帮家族出来的孩子,天天跟着自己的父母学规矩,天天看他们怎么做,还能做错,那不就说明你蠢吗?」
布鲁斯没想到还有这种区别,他说:「那我要是出了丑,他们不是一样嘲笑我吗?」
「这没什么关系,我也被嘲笑过。」更年轻的老大点燃了一根雪茄说:「只要你不犯那些根本性的错误,被笑两声也没什么的。」
「毕竟,你是因为没学才不会,可要是学了,而且学了那么多年还没学会,那让人家怎么跟你做生意?谁会跟一个学最基本的礼仪学了这么多年还没学会的弱智做生意?」
布鲁斯点了点头,那个胖老大开口说:「说起这个,我就想到我的女儿,谢天谢地,她没有什么自由恋爱的头脑,可千万别跟我提这事,更不要看上富商的子,那群花花公子没一个好东西……」
胖老大抽了一口雪茄说:「我本想把她送到教会中学去读书,可我夫人跟我说,去那儿什么也学不会,到时候连请柬都不会回复,会被人家笑话的。」
「教会中学?应该还不错啊?」布鲁斯说:「尤其是城里最着名的那所女校。」
胖老大不屑地一摆手说:
「是不错,可你要看看它们教的是什么,他们教我女儿读圣经、做裁缝、插花、画画,可问题是,她将来是要嫁到劳伦斯家族去的。」
「她会成为小劳伦斯的夫人,劳伦斯家族的主母,光会这些顶什么用?火柴马龙……你是叫这个名字吧?」
「我问你,如果,你有事想去劳伦斯家族拜访,写了一封拜帖,送到了他们家的信箱里,这个时候,你是不是应该会期待他们的回复?」
布鲁斯点了点头说:「当然。」
「可要是他们家的主母,是个连你是谁、是什么层次的人都不知道的蠢姑娘,你怎么能指望他给你合适的回复呢?」
胖老大吐出烟雾说:「劳伦斯家族比你要强的多,你这样的小人物想去他们家里拜访,人家的回应当然不能太热情,否则就没法应对那些同层次的家族了。」
「可是,要是同意的措辞写的太冷漠,又会被你误以为是拒绝,想把握这个度,回复的信件,除了上面的措辞之外,还要看笔迹,看信件的质感,看回复的时间,这些都把握不好,不是得罪人吗?」
布鲁斯想了想,觉得确实也是,不要说是规矩繁多的黑帮,哪怕是哥谭上流阶层的聚会里,也有各种各样麻烦的规矩。
男性还能稍微好一点,那群贵夫人和小姐们,一串项链、一个头饰都能有上百个讲究。
谁穿了新款、谁穿了旧款、谁的扇子是谁送的,谁的帽子是朝哪个方向戴的,全都有讲究,谁最近订婚了、谁最近生孩子了、哪个家族发生了什么变动,全都可以从衣食住行的细节上看出来。
而布鲁斯之所以没有感觉到难,是因为,布鲁斯·韦恩这个伪装,本身就是个烂到家的花花公子,他可以随意在宴会上发脾气,谁也没法拿他怎么样,他可以刚健身完,穿着一身运动装,就来到富丽堂皇的公馆里,侍者和经理也得对他陪笑。
至于什么请柬,他根本看都不看,阿尔弗雷德也不会和他说,告诉他的话只会是「某某家族邀请您过去,您看看要不要过去」之类的,要是布鲁斯说不要,阿尔弗雷德也不会问他请柬怎么写。
简单来说就是,布鲁斯的父母、管家和他自己的伪装身份,为他避免了这些乱七八糟的隐秘规矩,整个哥谭都没人敢得罪他,他还用守什么规矩?
而在此时,他设身处地的想想,要是没有了韦恩家族的地位,没有了勤勤恳恳的老管家,也没有了布鲁斯·韦恩这个伪装身份,他就是个普通的富商,那想要融入哥谭的圈子里,可就要费尽心血了。
别说是拜帖和请柬怎么写?他连送的人是谁、穿什么服装、走路用什么姿势都要管一下,就算蝙蝠侠一天有48个小时,也得累吐血。
现在,布鲁斯明白,席勒那个问题到底是在问什么了,当初,他让席勒跟他一起体验贫民窟的生活,结果席勒却问他「你真的觉得在贫民窟生活比在上流阶层生活更难吗?」
席勒指的其实就是,在贫民窟生活,你的亲戚朋友兄弟同事都是你的助力,但在上流阶层生活,所有这些人都是你的麻烦。
有一点行差踏错,这群人表面不会说什么,可背地肯定嚼舌根,万一要是流传出去,影响了声望,生意也就不好做了。
对于布鲁斯这种智商高情商偏低的人来说,其实还是贫民窟更好混一点,只要他能转过弯,他的高智商,能给他带来不少的资本原始积累,完全可以在这种环境里过得舒舒服服。
可要是涉及到上流阶层当中的那些明争暗斗,你来我往,布鲁斯对于情绪的感知和对于自己情绪的表达,都不足以让他捕捉到这种暗流汹涌,洞悉所有人的心理,从而做到最好。
蝙蝠侠是一个精神病人,贫民窟不在乎你有没有
精神病,可是上流阶层不一样,如果你地位不够高,但却做得非常出格,就永远也融入不进他们的圈子里。
布鲁斯正在这样想着,那个年轻的黑帮老大开口说道:「我儿子今年才三岁,我打算等到他五岁的时候,就带他去见见他的两个叔叔,他们两个都是搞航运的生意人,还有,等到上小学的年纪,我想让他去社区小学读书……」
这时那个胖老大啧了一下嘴说:「可千万别,道尔,看在我们曾经合作过的份上,我提醒你别让他去上学,这是为了他好。」
那个被称为道尔的黑帮老大,有些疑惑的皱着眉说:「为什么?我住的那个社区,不少人都让自己的孩子去上学。」
「那是因为你非要把房子买在南区,跟那群做生意的阔佬在一起,他们当然会让自己的孩子去上学,但你可不能这么干。」
「为什么」道尔问道。
胖老大摇了摇头说:「你想想,他在社区学校和那群阔佬的孩子一起玩,那难道他长大了之后,还能和他们一起做生意吗?」
「你得给你的孩子请个家庭教师,最好是和教父同一辈的老人,教导他应该如何遵守礼仪和规矩,然后你要让你的夫人带着他去一些沙龙和下午茶会,跟他的阿姨们亲热一下,最后,再和他们的孩子玩到一起,这样才是最体面的做法。」
胖老大叹了口气说:「更可怕的是,要是你的孩子和那些富商的孩子一起长大,想和他们一样读中学、考大学,万一要是考到外地去了怎么办?你的家族生意不要了?」
「在哥谭,别说是四年,就是四个月,就得有数十个家族把狗脑子打出来,他一走这么久,回来之后,完全就是一只待宰的肥羊,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局势看不清,人也都不认识,你让他怎么在哥谭生存下去?」
道尔想了想,然后点点头说:「的确,我就说不能听阿丽娜的,她非说自己的孩子要读大学,依我看,哥谭大学出来的学生也没什么的,让他们进黑帮混两天,恐怕也得丢了小命。」
胖老板一挥拿着雪茄的那只手说:「从你结婚的时候我就说,你没选好对象,你夫人是剑桥毕业的高材生,那一首花体字写的在十二家族中都找不出第二个。」
「可是,娶个外地的女人就是这样,每天哭天喊地教育、教育,读书、读书……」
「可你也不看看这是哪里,你读了一肚子书,回来连枪都不会拿,最后,就只能抱着书本去见上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