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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我的体育老师+

岂是所谓尸鬼就是被异鬼复活的死人或是其他死亡的生物。

如果一具尸体没有被及时焚烧掉,当异鬼接触到他们时就可以用某种与寒冷有关的方法复活,复活后的尸鬼完全听命于异鬼的智慧。

仅仅是靠近尸鬼就能感受到伴随着它们而来的寒意。

自由民已经掌握了这一规律,他们总是尽可能的烧掉死者。

尸鬼的外貌取决于当尸体被复活时的状态。

有些和活的生物差不多,而有些则腐烂得差不多了——尽管当尸体被复活为尸鬼时,腐烂的过程就终止了。

所有尸鬼都有发亮的蓝色眼睛,所以很容易辨识。

据推测,尸鬼会被温暖的血肉所吸引,并且用令人惊恐的力量、冷酷无情地攻击活的生物。

在奥瑟变成的尸鬼试图刺杀莫尔蒙总司令的事件中,琼恩·雪诺指出,尸鬼可以保留生前的记忆,至少是一部分记忆——雪诺认为尸鬼奥瑟记得莫尔蒙是谁,并且记得他住在什么位置。

尸鬼不会感到疼痛,也不会因受伤而影响攻击效率。

尽管它们可以通过被完全粉碎而失去战斗力,但它们被分离的残躯仍旧可以继续活动;当

尸鬼被彻底摧毁时,它眼睛里那抹蓝色会消失。

值得一提的是,尸鬼非常易燃,一旦被点燃就会在极短时间内燃烧殆尽。

目前仍然不清楚尸鬼是否可以自行越过长城,尽管被带回长城的尸体仍旧可以被转化为尸鬼,并且可以进入长城南麓的城堡。

但以后也不会再有了,因为控制他们的异鬼死了,尸鬼也就不可能重生了。

最关键的是夜王,只要把夜王弄死,异鬼也就不复存在了。

岂是夜王的力量真的很强大,随手一挥就能够让尸体变成听他指令的尸鬼,或者是把普通的正常人变成异鬼,真实因为威力无穷,所以他的异鬼军队真的是超级庞大。

但原本剧中,夜王率领异鬼军到了南方,这个时候鹰巢城有很多的兵力,合力击退了异鬼大军。

后来夜王跟雷戈对战的时候,一不小心被弄伤了眼睛,因此元气大伤,这个时候刚好被龙晶长枪给刺伤了,这个时候的夜王已经是很脆弱了,反击的话基本上没有胜算了。

刚好雪诺赶到了现场,卓耿便朝着夜王喷龙焰,因为夜王很怕龙焰,所以就被烧死了。

夜王其实很恨森林之子的,因为森林之子他从普通人变成了夜王。

夜王只想做回一个普通人而已,他也不想做自己现在的事情,但是还是因为龙焰惨死了,其实这样看夜王真的很凄惨的,他做了那么多就是为了做普通人,死了所有的信念全部都坍塌了。

不过高斌可不会同情他,既然你怕火,那就烧死你。

韦赛利昂的龙焰虽然不如卓耿的杀伤力那么大,但也足够烧死夜王了。

果然,当火焰将夜王所在的区域吞噬,一团团水汽升腾而起,渐渐地,成片成片的尸鬼倒地化成雾气,然后就是异鬼。

有意识到不好的异鬼迅速撤出战场,速度之快,几乎是眨眼之间。

火焰持续了数十秒,高斌清晰的感觉到韦赛利昂的身体越来越烫,赶紧拍了拍它的脖子停止,再把自己给烧死了。

随着大批尸鬼变成水雾,艰难屯空旷了不少。

而原本夜王站的地方,更是黑秃秃一片,什么都没剩下。

咱就是说,死的是不是比电视剧还草率?

高斌坐在龙背上撇了撇嘴,而地面上十万余官兵齐齐跪倒,仰天长呼:陛下万岁!

...

异鬼消失,维斯特洛大陆统一,经济状况越来越好。

至于原本被高斌忌惮的龙妈也彻底没了踪影,反正找遍了四个大陆也没找到踪迹,高斌就当她被卓耿吞了,便不再关注这件事,一门心思发展国家。

在他的主导下,贵族们的权威被不断消磨,用了十年时间,贵族成了一群吉祥物,没有一点实权傍身。

不过他们也乐得轻松,不用费心思的当个富家翁不也挺好吗?

更何况维斯特洛大陆在高斌的主导下日益强盛,他们压根没有反叛的可能,还费那个心思干嘛?

这一世,高斌活到了103岁,才将国家交给了自己的小儿子,跟玛格丽一起安然离世。

为什么不是大儿子?

废话,大儿子是个短命的,不到80就死了,给他也没用。

......

虚拟空间,高斌重新回到这里,恍如隔世。

这一世过的有些慢啊。

“宿主好~”

“花花~”高斌的意识在微笑。

“宿主的精神力得到了补充,恭喜。”

高斌也觉得自己的精力充沛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韦赛利昂的功劳。

他是喝过龙血的人,其实也是好奇,由此韦赛利昂贪玩,飞到郊外跟什么动物干仗,还不用龙焰,结果被人家的獠牙在腿上咬了个窟窿,血流如注。

高斌秉着好奇,和别浪费的心态,接了点龙血下酒,当时喝完,他燥热了一个月才恢复正常。

不过自那以后,他觉得自己的精神力确实恢复了不少,现在花花的话也算证明了。

“谢谢,接下来去哪个世界?”

“宿主需要休息吗?”

“我现在精力正旺呢,不用休息。”

“好的,即将开启全新世界,新世界为融合世界,请宿主注意...”

白光一闪,高斌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只感觉有一把刀在头皮上划过,头摇裂开了。

“嘶...”

为嘛每次睁开眼都是头疼呢?

高斌心中腹诽。

“疼了吧?该!”这是,一道声音响起。

高斌下意识睁开眼,一位美少妇蹲在沙发前,正冲自己翻白眼。

强忍住问她是谁的冲动,高斌坐起来,使劲揉了揉太阳穴,估计是喝大了。

“那个,我喝多了?”高斌嘀咕着问。

“你还知道自己喝多了?不是我说你,高斌,你多大人了?还以为自己年轻吗?喝这么多酒,也不想想自己什么身份!”

高斌蒙了,这娘们什么路数?不过看样子应该是自己老婆吧?

没想到这个世界还挺够意思,开局发个老婆,还是个美少妇。

气质端庄,自带古典的美感,属于美丽而不谣言。

看起来身材也不错,保养的也很好,女人味十足,看着有些眼熟。

等等,自己到体育老师的世界了?自己成马克了?

高斌腾的一下站起来冲进卫生间,对着镜子看了看,还好还好,不是原本马克的长相。

虽然都是大叔类型,但自己看起来更儒雅一些,还不驼背,那就好。

顺手洗了把脸清醒清醒,回到客厅,田野抱着肩坐在沙发上,没好气的瞪着自己。

高斌对这个媳妇儿还是挺满意的,除了这女人有点不知足,想要更好的生活,想要浪漫,其它的倒是没什么可挑剔的。

反正以高斌的阅历,他更喜欢田野这款,远胜过王小米那个青春靓丽美少女,那款没什么味道。

既然自己来了,还是得想办法把原配老婆留在身边才行,总不能便宜了那个老六同学,潜伏在兄弟身边,打得却是兄弟媳妇儿的主意。

刚刚在卫生间里,他大概理顺了下记忆,昨天就是跟赵岭出去喝酒的,结果喝大了,被人送了回来。

高斌知道,这孙子就是故意的,把自己灌醉,以送自己回家为由多看田野几眼。

“那什么,以后我不这么喝了,就算要喝也得喝出价值。”高斌陪着笑道。

田野本来都要发飙了,没想到高斌突然服软,而且说出了她最想跟高斌说的话。

“你怎么了?”田野狐疑的看着他。

“我怎么了?我想变得更好,这不是你一直希望我做的吗?”高斌坐下来,揽着媳妇儿的肩膀。

田野用胳膊肘顶了他一下:

“起开,一身酒味儿,烦死了。”

高斌才不起开呢,反而抱的更紧:

“说什么呢,你是我老婆,我贴着伱不是应该的吗?”

以前的高斌可从不会说这种情话,田野一时间都不适应了。

“赵岭跟你说什么了?你怎么了?”

“什么都没说,我就是想开了,以前活的太糊涂,觉得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挺好,现在觉得,人嘛,总得有点追求,就算不为自己,为你和孩子有更好的生活也得拼一把。”

田野彻底糊涂了,小手盖在高斌脑门上:

“你没发烧吧?”

“我发什么烧啊,总之,给我点时间,我会让你看到变化。”

面对田野将信将疑的眼神,高斌心道:

“先把这娘们的心搞定,下一步再考虑赚钱的事。”

而且花花说这是融合世界,那么另外一个故事线在哪呢?

“行,我就看你怎么变化,快去洗漱一下上床睡觉,都后半夜了。”

不管高斌是不是真心话,田野看到了他的改变,至少这个态度是让她欣慰的,原本浮躁的心也随之安定下来。

连带着对待高斌的态度都温和了不少,就像刚结婚的时候差不多。

高斌也是头疼的厉害,否则高低先尝尝少妇的滋味儿再聊其它,不过这会儿他没那方面的心思。

洗澡的时候,他抓紧理顺了记忆,自己还是中学体育老师,赚的虽然不多,但正常家用足够了,只不过因为不善于理财,家里的经济情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由此他也理解了田野想要赚钱的心思,家里的钱,根本经不起花,无论谁生点大病都是灾难。

更何况他们还有两个孩子要养,大的高莉莉刚上初二,明年就要预备中考了,将来还有高考、大学,都是花钱的项目。

小的虽然才4岁半,但要不了两年也是个无底洞,果然,养孩子是最费钱的。

不过现在这个身份想要捞钱难度有点大,必须得换个身份才行。

回到房间,田野已经躺下了,灯还没关,显然在等他一起睡。

钻进被窝,高斌把老婆抱在怀里,轻声道:

“我得想办法换个学校。”

“什么?”田野一激灵,从他怀里爬出来,瞪大眼睛看着他。

“别激动,你听我说,莉莉马上就初三了,也需要到一个好点的学校去冲刺一把,否则以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性子,想考上重点高中难度太大。”

果然,一说到孩子,田野立马不做声了,认真听他说。

“我是这么想的,找找人,想办法调到重点中学去,不继续做体育老师了,走行政岗、管理岗,一方面还能继续看着莉莉,另一方面能多挣点钱。”

田野不禁问:

“但重点学校哪是那么容易进的?”

“事在人为嘛,我想想办法,你别管了。”

“高斌,你还是小心点,我是希望你能多赚点钱,拼拼事业,但不希望你犯法。”

田野有些担心了,以前是担心高斌太没有上进心,现在是担心他上进心过了头,万一触犯法律可就不好了。

“行了,你以后只管享受,赚钱养家的事交给我。”

高斌直接大包大揽,给足了田野安全感,这就是她想要的。

“行吧,真不知道赵岭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喝了顿酒变化这么大。”

一提起赵岭高斌就窝火:

“别跟我提他,以后没他这哥们。”

“怎么了这是?”田野不解。

“我早没发现,丫一直惦记着你呢,要不他一大老板为什么到现在不结婚?”

“你胡说什么呢?高斌!再胡说我生气了!”田野当然不乐意了,这不是怀疑她对婚姻的忠诚吗。

其实原剧中,田野不见得真喜欢赵岭,只是恰好她离婚了,恰好赵岭一直守在身边,并在关键时候给予她帮助,这才勉为其难的答应在一起。

这一点高斌心里有数,自然也不会揪着不放。

“反正就那意思,他对你没安好心,以后别跟他来往了。”

“你爱咋咋地,真是奇怪!”田野语气不善,显然还在生气高斌误会自己。

...

第二天早上,田野先起来弄早餐,准备好了才把高斌叫起来,妻子的这个身份,真没人能挑的出毛病,绝对的贤妻良母。

“昨晚没睡好,今天就吃点现成的吧,莉莉,你不是爱吃油炸糕吗?”

“哇,老妈,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平常不是不让我吃垃圾食品吗?”

原本的马莉,成了高莉莉,高斌心里觉得挺有意思。

“你慢点吃,这孩子...”

看着姑娘狼吞虎咽的样子,田野既宠溺又无奈。

“嘿嘿,我都好久没吃了。”

“行,那你多吃点,高斌,一会儿吃完我送你们去学校吧。”

田野给高斌拿了根油条。

家里有一辆凯迪拉克,不过一直是田野在开,高斌骑自行车,也是因为离学校不远的关系。

“不用,也不顺路,你还得绕远,大早上堵车,别迟到了,忙你的,我骑车带莉莉。”

以前真的很少听高斌关心自己,突然变得这么体贴,田野都不适应了。

“行,那你们路上注意安全,慢点骑,不着急。”田野心里暖了,笑容也愈发甜美。

小人精高莉莉观察到了两人的变化,不禁道:

“我怎么感觉睡了一觉起来,你们感情变好了呢?”

“死孩子,我和你爸都多少年的夫妻了,感情能差吗?”田野用纸巾给姑娘擦了擦嘴。

随后对高斌说:

“那我送俊俊到幼儿园。”

“行,今晚早点回来,咱们下馆子。”

高莉莉连忙把小半块炸糕塞进嘴里,乐得鼻涕冒泡:

“哇,今天是什么日子,晚上还能下馆子?”

“对啊,你爸我今天开心,请你们吃大餐,怎么样?想吃什么?”

“我要吃牛排,俊俊好几天前就嚷着要吃薯条。”

高斌打了个响指:

“没问题,晚上吃西餐!”

看他们爷俩玩的开心,田野也没扫兴,难得高斌有这个情趣,她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阻止?

再说,这就是她梦想中的生活啊,而不是平平无奇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骑着自行车,后坐载着闺女,高斌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挺好。

不过他老婆还是不甘于平淡,希望生活有点激情,人呐总是不知足。

当然,高斌也希望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既然如此,那就少挣点。

到了学校,高莉莉去班里,高斌来到办公室,跟几个同事打了招呼后,开始琢磨转校的事。

不过想了半天,他又琢磨了,既然都不想干体育老师了,何必非得再学校混呢,出去经商不好吗?

高斌暗暗拍了下大腿,自己也是思维局限了。

可是干什么买卖呢?

他给田野发了个信息,询问家里的存款情况。

田野以为他找人办事需要花钱,于是回道:

【扣去生活费,还有必要的花费,能动用的大概20万左右吧,这本来是给莉莉和俊俊留着上学的钱。】

高斌手里的小金库还有5万,都是这些年在健身房打工赚的辛苦钱。

这样算下来就有25万的启动资金,可是25万能干嘛呢?

自己是老师,这方面的资源得用上,教培领域确实是未来几年最好的投资方向。

至少在国家限制政策出台以前,还有很多年的发展空间,足够他赚几年快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