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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拿下

跟许冰见面前,高斌满世界找玫瑰花。

不用奇怪,在西方情人节传入国内,并流行起来之前,玫瑰花并不是寻常之物,至少在天寒地冻的东北很难看见。

如果给他多一点时间还能想想办法,可就这么短短两天,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给他逼得实在没辙,干脆买了十来张大红纸,用纸叠成玫瑰花的形状,又做了包装,打眼一看,还真就分不清真花假花。

见面当天,他捧着这束纸做的假花走在街头,回头率直接拉满,不管男的女的,路过之后纷纷回头张望。

当然,男人还好,对花这东西没那么敏感,女人们就不同了,一个个眼热的要命。

终于,顶着男人鄙夷,女人羡慕的眼神,高斌出现在江辽大学图书馆门前。

这边算是一个大学城吧,几家大学共用一座图书馆,但名义上是属于江辽大学的。

高斌等了没一会儿,就见郝冬梅带着一位移动冰山缓缓走来。

真的是冰山,隔着老远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散发的冷意,显然,要不是郝冬梅相约,她是绝对不会出来的。

“斌子...”郝冬梅招呼道。

“嫂子。”高斌回应,眼睛就没离开过许冰的脸。

白,真的白,用后世的话说,她属于那种冷白皮,白到发光的那种。

但这种白又不是病态的白,阳光下,白中带粉,粉的恰到好处,粉出了生机,粉出了可爱。

巴掌大的鹅蛋脸,漆黑的眸子,樱桃小口一点点。

五官不敢说样样精致,但组合在一块却异常和谐,饶是看惯了美女的高斌,在正面接触许冰的一刹那,小心脏不争气的扑通乱跳,一见钟情大抵如此。

郝冬梅抿着嘴,伸手在高斌眼前晃了晃,半玩笑半吃味的说:

“干嘛?看美女看傻了?”

换做一般的小子肯定不好意思承认,但高斌岂是那一般人?

他的脸皮,可是历经几辈岁月磨砺过的,厚度堪比城墙,顿时点头道:

“对啊,太美了,许冰小姐的美就像腊月里的寒梅,有首诗形容这种美人就很恰当——

玉骨冰肌冷照人,匀红轻浥绛罗巾。

更无凡木能争艳,定向壶中别得春。

久稔新诗能写物,须知樽酒可藏真。

寄声闭户英夫子,体取居尘不染尘。”

果然,高斌临时抱佛脚找到的诗起到了关键作用。

原本不想当冯化成的,现在看来,艾玛,真香!

果然,这个时代,女人们对文青的追求有多么狂热,不亲身感受是永远不知道的,即便连许冰这样的冷美人也难以免俗。

这不,本来还对这场相亲抱着走过场心态的许冰,这会儿已经对高斌起了兴趣。

“好美的古诗,我竟然从来没听过。”

高斌笑了笑,你当然没听过,他可是在图书馆里蹲了两个小时才找出这么几首,不常见,意味着不落俗套。

“诗人叫吴颐,对了,这束花送给你。”

诗不能继续聊了,再聊就露馅了,他可不是什么文学家,让他搞搞建筑设计,管理管理企业,玩玩人心还可以,吟诗作对?臣妾做不到啊!

许冰这才注意到高斌怀里的花,乍一看没什么,可细细打量,多少有些奇怪。

“抱歉,一时之间没找到新鲜的玫瑰,只好用红纸叠了十几只,不过只要你喜欢,我保证在咱们家前后院都种满玫瑰花。”

这大胆的告白,霸道的宣言,直接让许冰那白雪一样的肌肤泛起桃红。

果然,皮肤白的人,害羞起来也那么动人,一瞬间,全身都红了。

郝冬梅倒是不奇怪高斌的大胆,熟了之后连自己亲嫂子都不放过。

高斌:胡说,我是那种人吗?

许冰整个人晕乎乎的,前有诗后有花,喜欢浪漫和仪式感的她,体验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她就像只看过片没亲身实战过的小chu男,嘴上说的再多,当身临其境之时,还是忍不住紧张,一哆嗦就完了。

大脑一片空白,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郝冬梅见状,不由献上助攻。

“玫瑰花?我只在书里见过。”

高斌给了她一个‘干得漂亮’的眼神,开口道:

“在希腊神话中,玫瑰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入了爱神的血液,所以玫瑰花集爱与美于一身。

而关于红玫瑰的传说,与爱神阿佛洛狄忒有关。

相传阿佛洛狄忒诞生时,上天创造了玫瑰,不过当时只有白玫瑰,而且玫瑰枝上之所以会有刺,是众女神对爱神阿佛洛狄忒美貌的嫉妒。

后来,阿佛洛狄忒爱上了一个凡间的猎人阿多尼斯,阿多尼斯英俊而勇敢,堪称一个完美的男人。

有一次,阿多尼斯狩猎时被猎物撞成重伤,阿佛洛狄忒得知后不顾一切的狂奔去救她的爱人,山谷里长满了带刺的玫瑰,刺尖划破了阿佛洛狄忒的腿和脚,鲜血滴落在洁白的花瓣上,晕染出红色的花朵。

最终阿多尼斯还是死了,阿佛洛狄忒悲痛欲绝,完美的爱神却有着不完美的爱情。

所以在西方,人们在表达爱情的时候,会执着地选择玫瑰。

因为人们希望阿佛洛狄忒在看到玫瑰时,会想起自己曾追求的爱情,从而福佑俗世的爱情。”

这一套话讲出来,对现在的女性来说,无异于核弹攻击。

尤其对许冰这种有傲骨,且对文学有追求的女青年来说,高斌俨然是一位懂女性,会浪漫的绝世情人!

高斌:急什么,这才哪到哪?不过是开胃菜罢了。

在后世,这些烂俗套路高斌都不屑使用,实在太没技术含量,见多识广的女性们也不会轻易上套。

然而科技改变时代,认知差更是大杀器。

在这个绝大多数人没看过电视,只顾着吃饱穿暖,追求浪漫都会被冠以‘败家’之名的年代,这一套绝对百试百灵。

许冰已经害羞的说不出话了,眼神更是掉到了高斌身上,心在慢慢沉沦。

女人是懂女人的,一看她那迷糊的模样,郝冬梅就知道这丫头完犊子了。

不禁幽怨的瞪了高斌一眼,没看出来嘛,伱小子真有一套。

高斌回了个眼神:小菜一碟,你就瞧好吧。

“许冰小姐,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坐下聊?”

她没有用同志,而是用了更时髦更显格调的称呼。

果然,一个时代一个玩法,搁几十年后,叫一个刚见面的女孩小姐,跟骂人没什么两样。

许冰脑子已经不会转了,抱着纸花也不觉得丑,反而认为是高斌满满的心意,毕竟是亲手做的。

听到高斌的话,傻乎乎的点了点头,现在就算是直接把她带回家,估计也没什么难度。

郝冬梅一看火候差不多了,便主动开口:

“那什么,导师找我有事,我先去一下,你们自己玩,斌子,记得帮我把许冰送回家,我可是答应许叔叔要完璧归赵的。”

高斌大大方方的点头:

“放心,我保证把人安全送到家。”

“行,那我走了啊,许冰,你们好好玩。”

“谢谢,谢谢冬梅姐。”

许冰真是要羞死了,郝冬梅在的时候还敢偷摸打量高斌,现在干脆看都不敢看,眼睛盯着脚尖,要不是高斌伸手拉一下,险些从马路牙子上掉下去。

单纯才是这个年代最大的特质,高斌完全不用担心许冰这样的女孩会有什么肮脏的过去,她就像一张白纸,等待高斌在上面作画。

二人漫步在林荫路下,高斌时不时讲个笑话逗许冰开心,偶尔又故作深沉,诉说自己对爱情的看法。

这么一来二去,许冰的心已经被刻上了高斌的名字,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两人走了大概20分钟,来到一家国营餐厅。

许冰好奇:

“我们是要吃饭吗?”

现在时间还早,没到饭点呢。

“是要吃饭,但需要准备一下,跟我来就是,带你吃点新鲜的。”

进了餐厅,经理早就准备好了,一看到高斌进来立马上前打招呼:

“高科长,包间都准备好了,你们进去就行。”

“辛苦了。”

“应该的。”

确实是应该的,为了今天的约会,他可花了大钱。

来到最里面的包间,原本的大圆桌被小圆桌取代,桌上铺着白色桌布,三角烛台置于圆桌正中。

包间里的窗帘被拉上,光线昏暗,但摇曳的烛光又增添了一丝温暖。

刚见面搞烛光晚餐不太合适,那就烛光午餐吧,要的是已经,早晚不重要。

而在包厢一角被改造成临时灶台,桌子下面连着煤气罐,在现在还属于新鲜玩意,不是谁家都能用上的。

许冰小脸娇艳欲滴,都快滴出水了,她是有见识的,不然也不会向往浪漫这种不切实际的产物。

“你要做西餐?”

高斌不奇怪她知道,甚至吃过也是有可能的,但肯定不会太经常。

“对,我都准备好了。”

也就是风停了,要不然他还真不敢这么玩,一不留神就会被扣上走资派的罪名,为了个女人把自己坑进去,高斌还没那么傻。

现在没关系了,该粉碎的都粉碎了,可以玩点新花样。

高斌很绅士的替许冰拉开椅子,让她正对着灶台方向,可以看到自己忙碌的身影。

在这个大男子主义盛行的年代,一个愿意为女人下厨的男人,不得直接加到满分?

一块精致的小牛排,配上西蓝花和笋等配菜,酱汁在盘上划出弧线,这一套下来,就不信许冰不沦陷。

这不,高斌在操作的时候,许冰不知不觉的站在他侧后方,痴痴的望着他,沦陷?那不是早就沦陷过了吗?

现在是一丢丢的崇拜,还有一丝丝对未来的期盼。

她觉得高斌就是自己一直期盼的那个男人,绅士、温柔,懂得浪漫,愿意为女人放低身段,最关键的是长得不丑,看上去就很有安全感。

再加上高斌的条件,郝冬梅早就事无巨细的告诉了她,一时间,还真就找不出高斌身上有什么毛病。

很快,牛排上桌,一人一份,高斌还让餐厅帮着做了几道小菜,也算是中西结合了。

没办法,这个时代想干点什么都很费劲,只能将就。

但许冰已经很满意了,这是她期待多年的一天,没想到真的实现了。

高斌有所不知,若不是那天的惊鸿一瞥,要不了多久,许冰便准备低头,随了父母的心愿,随便找个世家子弟把婚一结,草草过完这一生。

可是现在,许冰彻底将那些凡夫俗子抛到了九霄云外,满眼都是高斌,多一分余地都没有。

吃过了午餐,高斌又让人上了甜点,其实就是打碎的冰棍儿,装在碗里,点缀一些水果,就成了水果冰沙。

但饶是见过世面的许冰也没见过这么新奇的甜点,得知是高斌特意为她准备的,一颗心随着冰沙,慢慢融化。

“那个...如果有时间的话,下午一起去看电影吧?”

高斌继续发出邀请,他准备了一整天的节目,确保许冰沦陷于自己的攻势下。

不过许冰却摇了摇头,微笑说道:

“电影改天再看,一会儿送我回家吧。”

高斌一愣,自以为今天没有任何疏漏,怎么看这架势,好像要失败?

但许冰下一句话将他从悬崖边拉了回来:

“我想跟爸妈说说咱俩的事情。”

高斌欣喜:

“这么说,你同意跟我交往了?”

许冰肯定的点点头:

“虽然只是第一天接触,但我确定,你就是我要找的那个男人。”

高斌彻底放心了,这要是还成功不了,多给穿越者丢人啊。

“太好了,感谢上仓安排我们相遇,可惜没有红酒,不然一定要干一杯。”

“以后会有的,斌...哥?”许冰试着换了个更亲密的称呼。

“诶!”

两人相视而笑,事情就这么定了。

...

晚上回到家,郝冬梅早就跟家人一起,在等待他的汇报,成还是不成,得有个准话吧?

得,高斌也没想到,一回家,还有三堂会审等着自己。

他也痛快,干脆利落一句话:

“成了!”

两个小孩子带头故障,大人们也跟着起哄,搞得好像高斌好像嫁不出去似的。

“行了行了,你们至于吗?”高斌摆摆手,没好气的说。

“至于,斌哥,咱家就差你了,现在好了,咱妈可以放心了。”周秉昆说道。

“就是,斌子啊,你不知道,妈就盼着你早点结婚,好对你爸妈有个交代,现在好了,对,赶紧,去给你爸妈上香,说说这事儿!”

听着李素华的催促,高斌只好把外套放下,跑去给爸妈上香,简单念叨了一下自己找到意中人,要结婚的事情。

接下来几天,高斌跟许冰二人感情火热,没那么多弯弯绕,直接进入热恋期。

每天高斌都要去医学院接许冰下课,俩人一起压马路、看电影,天气不好的话,就窝在图书馆里安静的看书,相依相偎,俨然一对神仙眷侣,羡煞旁人。

当然,许冰可是省里有名的美人,追求者无数,俩人确定关系以后,高斌没少遭到许冰追求者的挑衅,然后一个一个都服了。

高斌向来以理服人,什么理?拳头就是真理。

许冰也知道了男朋友的另一个优点,太能打了,两三个人近不了身的程度。

这个年代,谈恋爱到结婚不会经过漫长的时间,基本条件谈妥了,两家甚至不用正式见面就能扯证。

当然,许冰的老子好歹是省里三把手,可不敢不见面就扯证,容易被老丈杆子打出门去。

也就在两人第一天约会之后没多久,最多半个来月的功夫,一天,许冰来到江辽大学法学院等高斌下课。

见他出来以后,直接拉着他的手,上了一辆绿色吉普车。

高斌大概猜到了,但没想到这么突然,以至于上了车还在说:

“你好歹让我回趟家换身衣服,再准备点东西吧?”

虽然是抱怨的话语,但语气温柔,满是宠溺,许冰就喜欢他这样对自己。

“哎呀,你衣服也不脏,不用换,至于礼物,家里什么都不缺。”

“那也不能空着手上门,不像话。”

“是我爸吩咐的啦,他临时起意,直接派车过来接咱俩,肯定就是不想让你破费。”

“行吧,那以后补上。”

上了贼车,不不,上了老丈人的车,下肯定是下不去了,开车的司机目不斜视,不苟言笑,显然不是个容易变通的人,高斌也懒得跟他商量。

既来之则安之,高斌心态很稳。

相信对方已经调查过自己的背景了,既然主动让自己上门,说明第一关肯定是过了,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车子一路向西,来到干部大院,这儿高斌可熟了,经常来,老马他们就住在这儿,对了,还有郝冬梅的爸妈也在这。

门卫显然认识车牌,看到之后都没拦停,直接抬杆让车进去。

院子很大,20多栋洋房,住着江辽省权力金字塔尖上的大人物。

感受到手心里,许冰手指的拨弄,高斌回了个安心的眼神。

显然,许冰怕他紧张,想用这样的方式帮他转移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