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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石都已经带着燕宇去吃洛阳神农百草门最有名的接风宴羊肉锅子的时候,未明那边还没开吃。

酒宴嘛,本来就是圈地自萌,古今中外最大的作用都不是吃那一顿,而是一个交集场合。

只是未明这东立一下,西靠一会,这实在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真混不到一块去。

别的不说,看穿者打扮就知道,未明是这个后院里,唯一一个穿短打的人。

当然了,读书人的涵养还是有的,没人因为衣着打扮就对着未明指手画脚,但是未明自己心中可是一阵难熬。

突然,未明看到了旁边有一张琴,反正闲来无事,于是他就走过去坐下,然后随心弹了起来。

未明这一弹,周围一下静了下来,原本还在高谈阔论之人全部停下了交谈。

人们渐渐围了过来,沉迷于音律之中不可自拔的未明,他恍然间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用身边闪过。

“噔”

未明停了琴勐得站了起来,他四处环顾,并没有发现有熟人,仿佛那一瞥只是自己看错了。

不知道琴声为何而断的人,看到年轻的琴师坐下了后又重新起调,弹起了另外的一首曲。

此曲和刚才的曲风完全不同,一听之下,颇有古韵。

“这。”一个老者闭着眼睛听了一会后,突然睁开双眼说道:“这是《凤求凰》。”

当琴声弹到第二遍时,老者合着琴声,一边起舞一边唱了起来: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好,好!”

一曲而终,叫好声四起。

这气氛一下就哄起来了,金员外一见,于是高声告知大家“赏花酒”开始了。

随着一声令下,金家的仆人如流水一般走入后院里来,巨烛灯笼挂了起来,桌椅安放整齐,碗快摆放齐全。

各色美味佳肴排着端上了桌,最后是一坛子女儿红顿在了桌子上。

主客纷纷上了桌,酒过三巡后,金员外拿着快子一敲金罄,得意的大声喊道:“来啊,把十夫人请出来。”

随着话音落地,只见一个身着大红衣服的女子,在两个丫鬟的陪同下低着头缓步来到院子里,这就是十夫人。

十夫人对着众人作了一个礼后,说道:“妾身石榴,与各位请安了。”

做了礼后,十夫人刚一抬头,突然一下,院子里的灯烛全灭了。

此时天色已黑,灯烛一灭瞬间就伸手不见五指。

只听有东西打翻的声音,然后就是各种女人的惊叫声。

未明感知一闪,他见到有一个黑影从院子中飞出。

“难道这就是那个采花大盗?!”

如此淫贼,果然专门劫良家妇女。

未明站起身后原地一纵,也是飞上屋顶,遥遥跟着远处的黑影紧追不放。

此时的洛阳城虽然没有宵禁,但是已经关闭城门,我看你哪里跑。

结果没想到的是,采花大盗带着人逃到城墙边上后,这边早已准备好了一个绳梯。

只见采花大盗扛着十夫人单手抓梯,竟然飞快地爬上了城墙上去。

“淫贼莫走!”

未明一声大喝,他直接踩着城墙的墙面蹬上了墙头上。

那一边,采花大盗正在收绳梯,这么高他可没办法跳下去。

未明一下拦在了他面前。

“该死的淫贼,快快放下那个良家女子!”未明对着采花大盗大声喝道。

只见采花大盗收起绳梯后,又将它朝着另一边放了下去。随后,采花大盗贴着十夫人的耳边说了几句话。

没料想的是,十夫人听完这几句话后,她竟然丢开两人,自己爬绳梯下去了。

“你你你!”

此等怪事,未明都看惊呆了。

什么情况,就抱了这么一会,采花大盗就把十夫人给招揽了?

未明急得跳脚。

“十夫人?”未明站在城墙边上朝着下面望去,只见十夫人手脚极快,她已经下到一半了。

未明不敢大声喝,这引来看守的卫兵是其一,但是他更怕的是把十夫人给吓掉下去了。

正当此时,未明感到一道风声袭来,下意识里,未明朝后一闪,只见一扇雪白的刀光从自己眼前斩过。

好熟悉的一刀啊……

啊!树林里的那个坏人!

一刀将未明从城墙边上逼退了后,黑衣人纵身一跃,也从城墙上跳了下去。

黑衣人纵身一跃的瞬间,正准备去追的未明突然愣住了。

这背影,怎么越看越像朝思暮想的风吹雪。

风吹雪是采花大盗?

不是,不是,这个不是重点。

风吹雪竟然是在树林里差点把我砍死的那个坏人?

不是,这也不是重点。

风吹雪,竟然是女人!

未明的脑子一下死机了。

……

今天这个羊肉锅子,竟然是就着茶水给吃完的。

燕宇不喝酒,黄小石也不好意思拿酒独饮。

只不过,吃肉不喝酒,那就相当于是吃火锅没蘸碟,总归感觉好像缺了点啥。

两人吃好了饭后,回到神农百草门里,这时候燕宇的住处已经整理好了,是在二院里的一间小屋。

屋子不大,胜在偏僻。

反正黄小石觉得以燕宇的性格,把他安排的越偏越好。

好像也是蒙对了,至少燕宇看上去对这住处很满意。

“燕兄,初来乍到,恐有照顾不周。有什么不妥之处,你可以给我,也可以给其他人,随便是谁,反正说一声就成。可千万别见外了。”

黄小石对着燕宇最后一阵客套后,他也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内。

就在刚才,黄小石找到了明天就刚好要出发去蜀中的商队,叫他们把信送到蜀中总门。

黄小石起床时间不定,万一商队走得早,那不是把信给耽搁了。

既然是别人托付之事,那得办好才对。

黄小石取出火石慢慢打燃了草纸,然后用草纸点燃了桌子上的牛油蜡烛,他坐在桌前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纸来。

黄小石把纸打开,这纸上写满了字,原来,这竟然就是今天下午时的那封信。

黄小石是找人带了一封信去蜀中,但是那封信是他回到这个房间里后,又重新抄录的,这个才是原稿。

这封原稿对黄小石而言,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用处。

在点了五根蜡烛的超亮烛台的照明下,黄小石正在认真地看着原稿的字,燕宇的字。

在和诚王接上头了后,突然有一天,黄小石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虽然说燕宇认为,现在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一个都没有了,但是他说漏了一样。

那就是字迹。

一个人写字一旦成型了后,是很难改变的。即使随着年龄变化,写出的字会有一些改变,但是字型和字锋是不会变的。

燕宇写的字,堪称墨宝也不为过。

黄小石没办法去赌,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燕宇小时候留下的字,这就是一个最大的破绽。

当然了,诚王肯定也拿到自己的字迹了,说不定已经在核对了,结果必然是对不上号的。

不过这个不重要,黄小石可以用担心行迹被人发现,故意写成另外的模样。

但是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了,黄小石必须要会写原来的字体。

就算是学得不太像,也可以用很多年不曾写了为由搪塞过去,但是必须要会写。

这就是细节。

魔鬼藏在细节中。

古今有多少事,什么都安排的妥妥当当,结果就在毫不起眼的细节处掉了链子,导致整个崩盘。

一个谎言得用一百个谎言来弥补。从撒第一个谎开始,就必须一直撒谎,直到逻辑自洽,直到谎言融入到真相之中。

现在,黄小石就差这手字了。

黄小石一边运转着【内丹真法】,一边提笔写字。

这些字还太少了一些,以后得想办法再从燕宇手里弄点字才好。

如此小心谨慎的黄小石可能没想到,他的这番精心准备,功夫还真没白费。

诚王和白久池并没有继续查黄小石的底了,但是另外有一个人却在不停地翻他的桉子。

……

未明这段时间一直在洛阳以及周边四处打探采花大盗的消息。

看着未明这副嫉恶如仇的样子,大家都在感叹逍遥谷少侠果真是侠义,甚至连金员外都在对未明好生劝说道:“你就别来烦我了。不就是一个女人么,我再买一个就是了。

你一天来找我八次,你烦不烦啊?

你来烦我,我就报官了啊!

啊,不,我就是官。

你给我滚出去!”

只可惜的是,那个采花大盗在偷走了十夫人之后,就消声灭迹,再无踪影了。

这条线索断了之后,未明只得另想它法。

未明听说十夫人原本是这洛阳城东头的人,于是想从这方面下手,说不定会有收获。

结果未明在城东头找到十夫人的家后,发现十夫人家人对她的态度非常奇怪。

她家里的娘唯唯诺诺,一副有话不敢说的样子,她爹则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不过,未明倒是真的有点意外收获,说同街上住着一个叫李微之的秀才。

李微之与石榴姐从小就是青梅竹马,长大后更是郎情妾意,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这种。

李微之家境贫寒,父母过世的早,自己虽然饱读诗书,人也极为聪颖,但是因为不懂科场里面的一些道道,功名一直不顺,到现在也是一个秀才(考举人极为应试,没有点家产很难拼出来)。

也就是因为李微之是个穷秀才,石榴姐的爹极为嫌贫爱富,他竟然贪图钱财,把石榴姐以一千两银子的高价卖给了金员外。

未明听说街坊领居说,石榴姐成亲的那天,秀才一个人出城去了,说是要去投湖自尽。

“那,李秀才死了没有?”未明问道。

邻居都摇了摇头,说那天起,再也没看到李秀才。

未明又跑到湖边去看了一圈,还问了问附近钓鱼老,说这段时间都没发现有浮尸。

这几件事情单看的话,个个都极为蹊跷,但是窜在一起看,未明一下就明白了。

怪不得那天夜里,石榴奋不顾身的自己爬软梯下城墙,这哪里像是被人劫走的样子。

一定是风吹雪给她说了,李微之在哪里等她,于是她才如此配合。

石榴姐家中的父母大概也猜到了一些事情,因为女儿和李微之一起失踪了,极有可能是私奔了。

但是石榴她爹已经收了金员外一千两银子的彩礼钱,他是万万不会退这个钱的,于是今天未明上门来问,石榴她爹一副赶着人出门的模样。

石榴她娘倒是想问问石榴的安危,但是又害怕出口想问后,给自己家里惹祸,于是心有怯怯的满肚子话不敢说。

至此,采花大盗之迷解开了,采花大盗就是风吹雪,不过这所谓的采花和偷人,其实都是在救人。

风吹雪果然是好人,光是这次,她就她同时救下了石榴和李微之。

未明把现在心中如同吃了蜜一样甜,他已经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好词,全部用在了风吹雪头上,真是恨不得将自己中意的女人吹到天上去。

只是,风吹雪在哪里呢。

我好想再见到她一面。

……

在神农百草门里的日子,燕宇过得是简单又快乐。

黄小石则是每天观察燕宇的一言一行,以方便模彷。

这时候,黄小石才终于知道了,为什么燕宇被人称作【剑痴】。

这个剑痴的意思,并不是说燕宇每天练剑不断,而是他对剑的态度,简直就是有恋物癖一样。

就拿黄小石非常熟悉的另一个练武狂人荆棘来说,二师兄是标准的行动派,三天不和人对练就浑身发痒。

荆棘是刀剑双修,但是荆棘无论是刀法还是剑法,都可以在年轻一辈里排到前三的位置。

但是,不管荆棘如何喜欢练习刀剑武功,刀剑本身对他而言就是就是一套工具,只要有更好更趁手的刀剑,那是说换就换,毫无卷恋。

但是燕宇不一样,他对自己手里的剑,那就真的像是情人一样。

虽说燕宇也喜欢其他剑,不过那种喜欢,和男人喜欢美女是一样一样的,而他手里的那把剑,才是老婆、情人,此生此世的挚爱。

看到燕宇每天用棉布巾擦剑时的动作,还有那个眼神,黄小石都被震住了。

自然的,黄小石也放弃了给燕宇重新讨要一把快剑的念头。

尊重婚姻,拒绝小三。

……

燕宇极为满意现在的生活。

神农百草门可没有青城山上清幽,每天都是人来人往,大家进进出出,但是整个这一切对燕宇而言都是透明的。

燕宇与生活脱离了。

不光是脱产,是包括任何的所有事情,都不需要燕宇动手。黄小石一没有吩咐,二没有安排,大家就把这个小哥当作空气来看待。

每天燕宇就在二院里随处找个地方练剑,从早上舞到下午都有没人来对他说句话。

黄小石空闲也多,两人时不时过几招。

让燕宇佩服的是,黄小石的剑法确实非常精妙,和他过招受益匪浅。

在青城派,燕宇最苦恼的一个地方就是没有可以切磋的对手,只能自己一边练,一边在心里反复脑补。这种臆想出来的招式,肯定比不过和人对搓。

才这短短十几天,燕宇已经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

彼思蜀否?

此间乐,不思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