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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欢笑着进了院子。

虽然初冬的气温已经明显下降。

但是在暖和的阳光下,大家在院子中围着热气腾腾的火炉而坐,吃着冒着热气的香喷喷的烤肉,喝着香醇的美酒,言笑晏晏中,却丝毫不觉寒冷。

老考斯的烤肉手艺相当不错。

树木的香气、佐料酱汁的香气、肉本身的香气三者合而为一,相辅相成,吃起来既富有丰富的层次感,又不会让人觉得腻。

再加上使用的食材又都是他家里亲自喂养的,并不是流水线上那种吃着饲料长大的鸡鸭,因此肉质的口感也要更加鲜美、柔韧有弹性。

同样考斯太太的曲奇饼干也非常美味,惹得乔鹭、田恬不禁连连赞叹。

当然更绝的,还是老考斯珍藏的那瓶美酒。

哪怕林彦平时很少喝酒,对这方面了解不多,也能喝出其中十分醇美的粮食香气。

酒足饭饱之后,离别之际临近。

“抱歉,临走的时候还把院子弄的这么乱。”

看着满地的鸡毛鸭毛、燃尽的木炭灰,老考斯对林彦歉然一笑。

“就麻烦你们自己收拾一下了。”

“房子里的东西也都留给你们吧。”

“我想你们应该很快就会把房子推倒,整个院子也会全部铲平。”

“这点垃圾应该不算什么。”

林彦颔首道:

“我们确实打算让这里变成另外一副样子。”

“不过……”

说到这里,林彦指了指院子前方通向公路的小土路。

“这条路我可以保留下来。”

“到时候就给他起名叫做‘country road(乡村小路)’好了。”

“等您二位有空想要回来看看的时候,哪怕周围已经完全变了模样,也依旧能够找到这座木屋曾经所在的地方。”

老考斯微醺的脸上绽放欢快的笑容。

“真是亲切的名字啊!”

“有时间我一定会回来看一看的。”

说到这里,他站了起来。

“帮我和我的太太还有这间小屋,留一张合照吧!”

“虽然它破破烂烂,但至少是我曾经的家。”

“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它了。”

林彦跟着站了起来。

“好!”

说着,接过老考斯的手机,让他们夫妇二人站到小木屋的前方,拍了一张合照。

这时,夏凝提议:

“我们大家一起留一张合影吧?”

林彦点了点头。

众人一起到小屋的前方站好,让直升机的驾驶员帮忙拍下了照片。

冬日午后的暖阳下。

斑驳残破的木屋前。

林彦、夏凝、祁薇、乔鹭、田恬、张毅、小孙、考斯夫妇。

每一个人笑得都是如此灿烂。

“欢聚之后,终有一别。”

老考斯笑着看向林彦等人。

“很高兴认识你们,希望你们的公司一直蒸蒸日上,每一个人每一天都能享受到健康快乐的生活!”

林彦带头回应。

“借您吉言!”

“不过在祝您一路顺风之前,我有一件小小的礼物要送给您二位。”

说着,在考斯夫妇二人惊奇的目光中,让张毅帮忙取来了一把吉他。

林彦把吉他背在身上,对老考斯道:

“为感谢您和夫人的慷慨招待,我唱一首自己写的歌送给你们吧。”

老考斯讶然道:

“您会写歌?”

林彦微笑着点了点头:

“稍微会一点点。”

祁薇、夏凝、乔鹭、田恬一群站在林彦旁边的人,全都微不可察地撇了撇嘴。

忽悠!

接着忽悠!

你那叫会一点点???

不过当然没有人跳出来拆穿林彦,破坏气氛。

林彦重新在一张小凳上坐了下来,一边拨弄着吉他,发出真正悠扬的旋律。

一边道:

“这首歌是我来到这里的时候,见到路边的田园风光,还有这座小木屋的时候,突然想到的。”

“歌曲的名字叫做《乡村小路,带我回家》。”

说完,林彦跟着吉他的伴奏,开口唱道:

“如天堂一般的,金西尼亚小村庄。”

“那里有座蓝脊山,还有条雪纳多亚河。”

“生命的起源,比那些树木更加古老。”

“却要比群山年轻。”

“仿佛微风一样的生长。”

这首歌是地球上由约翰·丹佛演唱的一首世界名曲。

它是乡村音乐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首作品。

不仅世界各国歌迷耳熟能详,而且还经常能在课本和试卷上见到。

第一次见到老考斯夫妇的时候。

对方不仅很利落地把土地转让给了凯旋。

而且还毫无贪婪之心地抹去了一半的价格。

在当今这个浮躁、逐利的世界里。

如此善良的品质已经非常难得。

所以林彦便打算送一首歌给他们,以感谢他们对凯旋加洲分部建立做出的伟大贡献。

这首《乡村小路,带我回家》无疑非常适合。

虽然原歌曲中有些地名与林彦此时所在的地方有些出入。

不过好在发音大致相同。

因此即便系统在生成这首歌曲的时候,对歌词进行了小幅度的改动。

由林彦演唱出来,依然不失原曲的美感。

“乡间小路啊,请带我回家!”

“带我回到生我养我的地方。”

“金西尼亚。”

“那里的大山就像我的母亲。”

“带我回去吧。”

“乡村小路。”

考斯夫妇已经从一开始的惊讶,变成了完全无法动弹的目瞪口呆!

他们本以为林彦只是某个大财阀家的公子哥,年少有为,满怀雄心壮志地想要干一番大事业,所以才来到这里购买了一大片土地。

却万万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的歌声,竟然是如此的优美动人!

完全不输给他们在广播中、在电视里听到的任何一个明星!

不光老考斯夫妇震惊。

另一边待命的直升机驾驶员同样瞠目结舌。

他们平时不怎么关注娱乐界的新闻,完全不认识林彦和夏凝。

只当两个人是有钱人家的富少和千金,出来游玩的。

现在林彦一开口,瞬间颠覆了心中的看法!

这个男人不仅唱歌厉害。

而且,他写的这首歌在眼前这座乡下的小院中。

面对着即将别离的氛围。

是那么的契合、那么的动人!

仿佛信手拈来的一曲,便是永恒传唱的经典!

如此惊人的创作能力。

你管这叫稍微会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