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菀还是看到了。
看到了沈清淮那条被裤脚藏在里面的机械假肢。
冰冷的机器和他大腿连接在一起,细细看过去,残缺的断腿根部尽是红肿磨伤。
这是他...刚才翻墙进来时弄伤的。
姜菀没有再哭,但是那颗心却更疼了。
这就是沈清淮消失了三年不敢回来见她的原因!
他的右腿没了。
冰凉的手指在沈清淮大腿的截断处轻轻抚过,“沈小淮...这三年里,你应该很疼吧。”
他这个样子,又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他究竟是怎么活下去的啊?
姜菀不敢想。
她只要一动心去想,四肢百骸就全是撕裂的疼。
“习惯了,就也不觉得疼。”沈清淮扯开她的手,胡乱把裤脚放下来,脸上没有疼痛的表情,只有狼狈和惊慌失措。
他在最爱的人面前,暴露了最丑陋的一面。
沈清淮沙着声,“阿菀,让我——”离开吧。
姜菀不听他说完,扬声断了他的话,“让你走?你做梦去吧!你要是今天敢给我迈出徽山阁一步,你看我不把你另外一条腿也给打断!”
阿正远远躲在后面擦眼泪,突然听见姜菀这一嗓子,一口气差点儿就没上来。
这位小祖宗平时最讲道理,怎么今天跟个女土匪一样强取豪夺。
不过要是这个办法能让他家先生再也不离开,他愿意亲手帮先生截肢的!
当然,这都是玩笑话。
沈清淮自然也知道姜菀说的是气话,“阿菀...”
他又唤了她一声,唇角笑意苦涩,“我现在是个瘸子了。”
这句话简直是在往姜菀心窝里捅窟窿。
曾经那么风光霁月的沈清淮,如今要疼痛到什么程度才能说出这种话。
“可我就是喜欢瘸子!不是瘸子我还不喜欢!”姜菀抱住他的腰,“我喜欢的人叫沈清淮,他今年三十六岁了,他的腿不好,性格也不好。话少,不会哄人,还是个倔驴的脾气!”
“可是我知道,他为了我做了很多很多!他让我戒烟,喂我吃梅子糖,会在我做蛋糕的时候笨手笨脚添乱,会知道我喜欢吃什么味道的薯片,会鼓励我当一个勇敢的缉毒警察,会...会把他自己的一切都给我,包括他的命!”
“我有什么办法?我就是那么不争气的忘不了他,就是那么不可救药的喜欢他!”
“可是...”沈清淮还是低着头,自卑着躲开她的双眼,“可是他追不上月亮了。”
姜菀抬起手背胡乱抹去眼泪,“沈清淮你真是个傻子。”
她牵起他的手,把他的手重新放在她的腰间。
“你看,月亮这不是朝你奔来了么?”
沈清淮抬起头看她。
姜菀踮起脚,也帮他擦去眼泪,“别追月亮了沈清淮,我们以后一起看每天升起的太阳吧。”
她穿着婚纱,婚纱外套了一件男款的西装外套,和婚纱的款式刚好是情侣款。
姜菀把西装外套口袋里的对戒拿出来,然后把西装外套给沈清淮披上。
“沈清淮,你不用下跪求婚。”她拿出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因为我会为了你踮起脚。”
她踮脚吻咬上他的唇。
他渐渐也弯了腰。
...
后花园,晏清门曾经几个跟过沈清淮的保镖都偷偷跟阿正蹲到了一起。
“阿正哥,老大和小姐终于在一起了!呜呜呜——”
“老大和小姐让我太感动了!我上一次这样哭还是看如懿被渣渣龙气得断发!”
阿正瞪了两人一眼,“乱喊什么小姐?以后都给我叫夫人!喊错了,我可不去吃你们的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