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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令兵过来仔细的传达了顾士隆的命令。

这才让两人释然!

毛锐哈哈大笑,这大帅的胆子够大的。

稳住了局面还不满意,居然还要扩大战果。

老子今年七十多了,杀一个够本,杀2个赚一个!

此战过后,人生在无遗憾。

很快尖刀营的人就组建好。

龙二狗龙壮赫然在列!

他这个工兵营的人出现在这里是一个例外,因为其余人都是圣卫军的人。

毛锐身披银甲,胡子雪白,一手叉腰,一手撑着腰间挂着的宝剑。

眼神锐利的扫视过眼前站的笔直,气势沉稳的尖刀营士兵。

“你们都是老子这个军阵里挑出来的尖刀兵,各项技能在军中都是数一数二的。”

“老子这里有一项任务要交给你们,可能是九死一生。”

“你们可愿意去做?”

毛锐的大嗓门压过了火炮火枪的轰鸣声。

直白粗鲁的问话,让人有些不怎么适应。

这些人有新兵,也有老兵,但都是圣卫军的人。

平日里学文习武,还是比较注重修养素质,一言一行生怕出丑,影响形象,引起一些人嚼舌根子。

和其他军队的交流,大家看他们背后的那尊大靠山,也是斯斯文文,笑笑呵呵,怎么客气怎么来。

陡然一听军中这样粗鄙的讲话,一时间有些懵圈,还不知道怎么回答。

“回将军的话,我愿意!人死鸟朝天,怕个啥!”

龙二狗上前一步一声大吼,最先回答道。

看到牛高马大的龙二狗,毛锐忍不住眼前一亮,这圣卫军的兵他娘的看起来就带劲儿。

虎背熊腰,身材魁梧,一个顶俩,是条好汉。

“好 !你叫什么名字?职位!”

“回将军,俺叫龙壮,工兵营士兵。”

毛锐瞪着眼睛,眼眶里尽是疑惑。

自己领的这一部士兵不都是圣卫军的人吗?怎么还混进来一个工兵营的?

工兵营,伙头营,伤兵营等都属于后勤部队,干的都是一些运送粮秣,开路搭桥,救治伤员,烧火做饭的杂事,归那些恩爵率领。

其他人也是一脸的问号,这里不都是咱的人吗?

怎么还有其他人混进来了!

这尖刀营一听就是临时组建的一个敢死队,去执行危险困难的任务。

能被挑出来的人哪一个平常不是军中训练比武的赫赫有名之辈。

工兵营,伙头营说的是好听,其实就是一个半兵半民夫组成的杂牌部队。

这些靑壮民夫经过1个月的集训,能听懂一些军中基本命令。

如果表现出色就被会编入军中。

其他人也能多拿一份稳定的收入。

相对于以前要自己带干粮服这样的杂苦役,现在还能有一份勉强过得去的银钱,对比之下,幸福感爆棚。

顾士隆在西北总督陕西军务一年多时间,就把丢失掉的军心,民心重新捡了一部分起来。

对普通老百姓做到了秋毫无犯,更加没有仗势欺人的事情发生。

加上参谋部的人遵循皇帝的旨意,带兵今天去帮张大爷家修房子,明天带人给李大妈家割麦子。

在地方上也是修路搭桥 ,到处行善。

慢慢的让军民一家亲在西北大地上生根发芽!

让对当兵避之不及的老百姓改观了不少。

西北这边还是有很多大龄没有什么出路的青年报了名。

想通过在工兵营再转去当正式能拿军饷的正兵!

能在镇远侯麾下当兵,起码一个吃的好,军饷发的足。

每次月初那堆积如山的铜钱,银子就堆在教场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前发,从来都不克扣一分!

这个风气已经在西北地区传开了。

顾士隆精挑细选了2万多民夫,组成了后勤部。

也是准备带着去筑城和开垦的,拿皇帝的旨意来说,这些人以后就会扎根在后套地区,戍边开垦,

站稳住脚再迁移适龄少女过去,生根发芽。

北方想要稳稳的控制在大明手中,那就只能筑城,在内地移民过去,牢牢的占据。

在朱厚照的预计当中,再过8到10年,轻徭薄赋之后,大明人口肯定会迎来爆发式的增长,这些人以后的出处就是边境和海外。

龙壮龙二狗就是先当了民夫,在转成为工兵营正兵。

“刚刚送盔甲看到有大人在那儿挑人说是去完成任务,我就报名过来了。”

似乎看到毛锐的疑惑,龙二狗憨憨笑着,赶忙解释起来。

“好!这才是我大明的好男儿!”

“不畏生死!”

“老子记住你了,龙壮!好好杀敌。”

毛锐毫不吝啬的大大称赞起来。

“只要你们能活着回来,老子亲自带着你们去皇帝面前给你们请功!”

“老子不管你们原来是什么职位,哪里来的,现在你们三百人为尖刀丙营,出阵杀够六百人就算是完成了任务!”

“有问题没有?”

三百人一瞬间屏住了呼吸,目光看向阵外,鞑靼人影灼灼,这个任务可不简单。

“保证完成任务!”还是龙二狗率先回答。“杀光鞑靼狗!”

声音巨大,豪气冲天!

满脸的兴奋和跃跃欲试。

其余人看到两次都被一个后勤部的人抢了自己圣卫军的风头,哪里还能忍的住,齐声大吼:“保证完成任务!”

“披甲!”

“换刀!”

毛锐手一挥,刚刚送来的全新款锁子甲就抬了上来!

最快的速度穿戴完毕,三百人穿着黑黝黝的锁子甲,只露出来2个眼睛。

一人一把精钢打造的长刀。

此刀为长柄大刀,两面刀刃,全长约三米,刀刃长一米二,大约三十斤重。

毛锐拿起一把长刀,眼里满满都是喜爱之色,要是自己年轻三五十岁,拿这样的长刀骑在马上出征,想想都浑身燥热。

“此乃陛下汇集了天下名匠专门打造的。”

“只为对付鞑靼骑兵!”

“尔等今日切不可辱没了陛下的用心良苦!”

这时其中一名军衔最高的圣卫军出列,举起了手中的长刀。

大声说道:“回将军,《旧唐书》中所记载,舞巨刀,一挥杀数人,前无坚对,如遇敌骑,人马俱碎。说的就是这刀。”

“陌刀从来都是对付北方骑兵的超级武器!”

“将军且看我等战场扬威!”

三百柄寒光闪闪的长刀在空中发出冰冷的气息。

仿佛在向所有人示威,被人遗忘的陌刀再次出现在战场上。

它们也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看到能掉书脑袋的圣卫军将官,毛锐咧嘴一笑,娘的,这刀还有如此来历。

好一个人马俱碎!

“好!”

“现任命你为尖刀丙营指挥官。”

“五十人一队,每队即刻推选出一正一副两个队长!”

“肖伟领命!”

圣卫军雷厉风行,片刻就已经有了定论。

毛锐让火枪手,弓箭手压制对方,让开了一条通道。

看到三百人迈着整齐的步伐踏出军阵。

那黑色的铠甲配上雪白透亮泛着寒光的长刀。

心中升起一股豪气。

尖刀营已经出发。

剩下的就是他们丙阵,需要整体朝外扩张。

“明军出阵了!”

“明军出阵了!”

“用箭招呼他们!”

“射死他们!”

可不等他们冒头,火枪就不停的打了过来。

一百多米的距离,平常走过去非常的快,只是地上的尸体有些多,弯弯绕绕的耽搁了一点时间!

被挑选出来能到尖刀营的人,个个身强体壮,孔武有力,比起鞑靼人也不遑多让。

接近三米长的长刀,加上一身刀枪不入的锁子甲。

杀入鞑靼人阵地。

一接触就给对方带来了巨大的伤亡。